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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287.2-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发表时间:2022-11-07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GB 14287的本部分规定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4287.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 23757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探测器。一般由剩余电流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单元组成。

3.2

      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independent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

3.3

      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non-independent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相关信息的探测器。

3.4

      多传感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ombined multi-sensing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能够同时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变化的探测器。

3.5

      剩余电流传感器 residual current sensor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为剩余电流互感器。

3.6

      信号处理单元 signal processing unit

      接收剩余电流传感器的测量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单元。

4 分类

4.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按工作方式可分为:

      a) 独立式;

      b)非独立式。

4.2 探测器按传感器数量可分为:

      a)单传感器式;

      b)多传感器组合式。

5 要求

5.1 总则

      探测器应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对应要求。

5.2 基本功能

5.2.1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5.2.2 探测器不应具有断路器功能。

5.2.3 独立式探测器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 220 V/50 Hz),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5.2.4 当被保护线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5.2.5 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20mA~1000mA之间,在报警值设定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具有实时显示剩余电流值功能探测器的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5.2.6 非独立式探测器与外接的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发生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故障信号。

5.2.7 探测器报警设定值可在探测器或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进行设置,但只应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5.2.8 具有测温功能的多传感器组合式探测器还应符合GB14287.3的要求。

5.3 监控报警功能

5.3.1 监控报警功能要求仅适用于独立式探测器。

5.3.2 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时的剩余电流值(仅适用于剩余电流式探测器)和传感器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5.3.3 在报警条件下,在其音响器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70dB,小于115dB。

5.3.4 采用外接剩余电流传感器的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其连接的剩余电流传感器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与报警声信号应有明显区别;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状态恢复。

5.3.5 探测器的报警声信号应优先于故障声信号。

5.3.6 独立式探测器最多可连接4路传感器。

5.3.7 报警信息应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报警状态下,应能手动查询存在的故障信息,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5.3.8 探测器可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在探测器报警时,控制输出应在3s内动作,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3.9 探测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自检期间探测器控制输出不应动作。

5.4 通讯功能

5.4.1 非独立式探测器应能将实时的剩余电流值和故障信号传送到配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5.4.2 独立式探测器应至少具有一组通讯端口。

5.5 主要部件性能

5.5.1 指示灯

5.5.1.1 指示灯应采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5.1.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5.5.1.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5.2 显示器

5.5.2.1 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显示器显示信息。

5.5.2.2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0.8m处可读。

5.5.3 接线端子

5.5.3.1 探测器应设置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但不应设置连接被监测线路的接线端子。

5.5.3.2 接线端子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5.3.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5.5.3.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5.5.4 结构

5.5.4.1 探测器的贯穿孔应能使相应额定电流值的导线正常穿过。

5.5.4.2 探测器的外壳应坚固可靠。

5.5.4.3 探测器应采用可靠的方式进行安装固定。

5.5.4.4 探测器的剩余电流传感器与信号处理单元的连接线长度不应超过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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