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共立消防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专注消防维保检测

打造消防服务行业卓越品牌

消防检测维保服务热线:

15322445327
当前位置: 主页 > 消防资讯 > 消防标准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 发表时间:2022-08-13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 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 资料和管理要求

4.1 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 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5.1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c) 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d) 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e) 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f) 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 mm;

      g) 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 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 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 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 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 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 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 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 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 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 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 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 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 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 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 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 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 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 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

推荐产品
  •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采用的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大气层中的氮气(N2)、氩气(Ar)和二氧化碳(CO2)三种气体分别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灭火剂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由瓶架、灭火剂瓶组、泄漏检测装置、容器阀、金属软管、单向阀(灭火剂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装置、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灭火剂输送管、喷嘴、驱动气体瓶组、电磁驱动
  •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能的灭火设备,其灭火剂HFC—ea是一种无色、无味、低毒性、绝缘性好、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大气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是卤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