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8-2021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 发表时间:2022-11-20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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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塑料和非金属材料的条形试样处于50W火焰条件下,水平或垂直方向燃烧性能的实验室测定方法。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确定材料的线性燃烧速率和自熄性。
本文件适用于按GB/T 6343-2009测定的表观密度不低于250kg/m3的固体和泡沫材料燃烧性能的测定。
本文件包含两种试验方法。方法A是水平燃烧,用于测定规定条件下材料的线性燃烧速率。方法B是垂直燃烧,用于测定规定条件下材料的自熄性。
注1:ISO 9772规定了表观密度不高于250kg/m2的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试验方法。
ISO 9773规定了使用本文件方法B,因为薄产生变形或者燃烧到夹具的材料的试验方法。
注2:预选指南由 IEC 60695-1-30提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69.22-201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2部分:试验火焰 50 W火焰 装置和确认试验方法(IEC 60695-11-4:2011,IDT)
GB/T 5471-2008 塑料 热固性塑料试样的压塑(ISO 295:2004,IDT)
GB/T 9352-2008 塑料 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ISO 293:2004,IDT)
GB/T 12006.1-2009 塑料 聚酰胺 第1部分:黏数测定(ISO 307:2007,IDT)
GB/T 17037.1-2019 塑料 热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试样的制备 第1部分: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试样和长条形试样的制备(ISO 294-1:2017,MOD)
GB/T 17037.5-2020 塑料 热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试样的制备 第5部分:各向异性评估用标准试样的制备(ISO 294-5:2017,MOD)
ISO 9773:1998/AMD 1:2003 塑料 与小火焰引燃源接触的薄而软的垂直试样的燃烧性能的测定(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burning behaviour of thin flexible vertical specimens in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Amendment 1:Specimens)
ISO 16012:2015 塑料 试样线性尺寸的测定(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linear dimensions of test specimen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余焰 afterflame
在规定条件下移去引燃源后,材料的持续火焰。
3.2
余焰时间 afterflame time
余焰持续的时间。
注:方法B中规定的t1和t2。
3.3
余辉 afterglow
在规定条件下移去引燃源火焰终止后,或者没有产生火焰时,材料的持续辉光。
3.4
余辉时间 afterglow time
余辉持续的时间。
注:方法B规定的t3。
3.5
燃烧性能 burning behavior
<着火试验>将试样置于规定的燃烧条件下,检验其对火或耐火的反应。
3.6
无通风环境 draught-free environment
局部气流不能显著影响实验结果的空间。
注:定性示例,如,一个蜡烛火焰保持不受影响的空间。定量示例,如,空气速度最大规定为0.1m/s或0.2m/s的小规模着火试验。
3.7
着火危险 fire hazard
由着火引起的不期望的潜在性物质或条件。
3.8
着火试验 fire test
测量着火性能或将物体暴露在火灾影响范围内的试验。
注:着火试验的结果可用于量化火焰剧烈程度或决定试样抗火性质或对着火的反应。
3.9
火焰前端 flame front
在材料表面或经由气体混合物传播的有焰燃烧区域边界。
3.10
可燃性 flammability
在规定条件下材料或产品燃烧产生火焰的能力。
3.11
线性燃烧速率 linear burning rate
在规定条件下单位时间材料燃烧的长度。
注1:通用单位是米每秒(m/s)。
注2:本文件中使用的单位是毫米每分(mm/min)。
注3:不推荐使用燃烧速率或燃烧的速率。
3.12
熔滴 molten drip
材料因受热软化或液化而滴落的熔融滴落物。
注:小液体可以是燃烧着或不燃烧的。
3.13
自熄(动词) self-extinguish(verb)
在无外界物质的影响下停止燃烧。
注:不推荐使用自熄的。
4 原理
将长方形条状试样一端固定在水平或垂直夹具上,另一端暴露于规定的试验火焰中。通过测量线性燃烧速率,评价试样在规定条件下的水平燃烧性能。通过测量余焰和余辉时间(观察材料是否自熄)、燃烧程度和燃烧颗粒的滴落情况,评价试样在规定条件下的垂直燃烧性能。
5 试验的意义
5.1 垂直和水平试验
在规定条件下材料着火试验在对比不同材料的相对燃烧性能,控制制造工艺或评定燃烧特性的变化中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些着火试验中得到的结果取决于试样形状和方向,试样周围的环境以及引燃源的条件。
着火试验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将试样放置在水平或者垂直位置,这样能够区分不同材料的可燃性等级。
注1:从水平燃烧(HB)和垂直燃烧(V)方法所获得的试验结果并不等同。
注2:从本试验方法(HB和V)所获得的试验结果不等同于GB/T 5169.17-2017中的5VA和5VB燃烧试验,因为试验火焰的热功率在本试验中为50W而在GB/T 5169.17-2017中为500W。
5.2 试验结果的使用限制
按本文件获得的试验结果不应被单独用于描述或评定特定材料在真实着火条件下的着火危险。着火危险的评定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燃料作用,燃烧强度(放热速率),燃烧产物和环境因素,包括引燃源性质,被暴露材料的取向和通风条件。
5.3 影响燃烧性能的物理特性
由燃烧试验测量的燃烧性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材料的密度、各向异性和试样的厚度。
5.4 收缩和变形
某些试样可能在施加火焰但未引燃时发生收缩或产生形变。在这种情况下,应增加同样厚度的试样来获取有效的试验结果。若不能在此厚度获取有效的试验结果,则说明这些材料并不适用于使用本试验方法的评定。
对于薄而软的试样的可燃性等级,以及对于施加火焰但未引燃却已有一个以上试样发生收缩的情况,应采用ISO 9773:1998/AMD 1:2003提供的试验方法。
5.5 试样老化情况的影响
某些塑料试样的燃烧性能可能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因此,可以适当地对其进行老化,并且应在老化前后来进行性能测试。优选的烘箱条件为在70℃±2℃下处理168h±2h。也可以使用相关方协商一致的其他老化时间和温度,若使用则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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