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670-2006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 发表时间:2022-11-14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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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柜式高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氮气、氩气、三氟甲烷气体灭火装置,充装其他气体灭火剂的柜式气体灭火装置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GB 5100 钢质焊接气瓶
GB/T 8031 工业电雷管
GB/T 8979 纯氮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A 61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 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装置)cabinet gas extinguishing equipment(abbreviat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由气体灭火剂瓶组、管路、喷嘴、信号反馈部件、检漏部件、驱动部件、减压部件(氮气、氩气灭火装置)、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柜式灭火装置。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可与柜体分装。
3.2
(阀门)驱动器(valve)actuator
能直接启动容器阀,使装置投入灭火状态的执行机构。
4 型号编制
4.1 编制方法
4.2 标记示例
贮存压力2.5 MPa,灭火剂瓶组80L,灭火剂瓶组个数2只的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型号表示为GQQ80×2/2.5。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5.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1.2 装置每个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1.3 装置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明显部位,标示内容应符合8.1的要求。
5.2 主要参数
装置的主要参数见表1。
表1 主要参数
装置类型 | 工作 温度范围/℃ | 贮存 压力/MPa | 最大 工作压力/MPa | 泄压装置 动作压力/ MPa | 最大 充装密度/ (kg/m2) | 最大 充装压力/ MPa | 喷射 时间/ S |
柜式二氧化碳 灭火装置 | 0~49 | 5.17 | 15.00 | 19±0.95 | 600 | - | ≤60 |
柜式七氟丙烷 灭火装置 | 0~50 | 2.50 | 4.20 | 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25倍最大工作压力,但不大于部件强度试验压力的95%。 泄压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x(1±5%) | 1 150 | - | ≤10 |
柜式三氟甲烷 灭火装置 | -20~50 | 4.2 | 13.7 | 860 | - | 八10 | |
柜式氮气 灭火装置 | 0~50 | 15 | 17.2 | - | 15 | ≤60 | |
柜式氩气 灭火装置 | 0~50 | 15 | 16.5 | - | 15 | ≤60 | |
注:当工作温度范围超过表1规定时,应将其实际的工作温度范围在装置上标记出来。 |
5.3 启动方式
5.3.1 装置应有自动、手动两种启动方式,也可增设机械应急操作机构。
5.3.2 机械应急操作机构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操作行程不应大于300mm,机械应急操作机构设置的保险装置其解脱力不应大于100N。
5.4 绝缘要求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装置上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柜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 MΩ;电源插头与柜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5 抗振性能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装置的任何部件不得有松动和结构上的损坏;柜式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内灭火剂的净重损失不应超过充装量的0.5%,柜式氮气、氩气、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以及驱动气体瓶组的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试验前内部压力的1%,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5.17的规定。
5.6 联动性能
按6.5规定的方法分别用装置具备的各种启动方式,启动装置进行喷射,有关控制阀的各动作应灵敏、可靠;控制器应能正确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发出灭火控制指令;装置的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7 灭火要求
5.7.1 按6.6.2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B类正庚烷火灭火试验,装置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60s内灭火。
5.7.2 按6.6.3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A类表面火灭火试验,装置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继续抑制10min后,开启试验空间通风,木垛不得复燃。
5.8 灭火剂瓶组
5.8.1 工作压力
灭火剂瓶组的贮存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5.8.2 密封要求
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试验,灭火剂瓶组的各密封部位应无泡式泄漏,也不应有机械损伤。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8.3 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灭火剂瓶组应能承受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的循环变化,而不产生过量的灭火剂泄漏和阀门操作故障,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柜式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内灭火剂的净重损失不应超过充装量的0.5%,柜式氮气、氩气、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试验前内部压力的1.5%。试验后启动容器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5.8.4 灭火剂和充压气体要求
5.8.4.1 灌装的灭火剂应为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5.8.4.2 充压用氮气含水量应符合GB/T 8979中合格品的规定。
5.8.5 标志
在灭火剂瓶组的外表正面标注灭火剂的名称或商品名称、灭火剂充装量。字迹应明显、清晰。
5.9 容器
5.9.1 材料
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 5099或GB 5100的规定。
5.9.2 公称工作压力
容器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低于表1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
5.9.3 容积和直径
容器的公称容积和公称直径应符合GB 5099或GB 5100的规定。
5.9.4 强度要求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不得出现渗漏现象,其容积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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