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安装工程
- 发表时间: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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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要求如下:
1.泡沫灭火系统的下列施工内容,除应符合GB 50151-202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和《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 47003.1的有关规定。
(1)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的制作、焊接、防腐;
(2)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
(3)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
(4)支、吊架的焊接、安装;
(5)阀门的安装。
2.泡沫-水喷淋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GB 50151-202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有关规定。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泡沫灭火系统联动部分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执行。
4.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3~表B.0.2-6及表B.0.3进行记录。
5.泡沫消防水泵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6.泡沫消防水泵宜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以底座水平面为基准进行找平、找正。
7.泡沫消防水泵与相关管道连接时,应以消防水泵的法兰端面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8.泡沫消防水泵进水管吸水口处设置滤网时,滤网架的安装应牢固;滤网应便于清洗。
9.拖动泡沫消防水泵的柴油机排气管应采用钢管连接后通向室外,其安装位置、口径、长度、弯头的角度及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10.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当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储罐上应设置铭牌,并应标识泡沫液种类、型号、出厂日期和灌装日期、有效期及储量等内容,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泡沫液不得混存。
11.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出液口和吸液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应进行盛水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前应将焊接接头的外表面清理干净,并使之干燥,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h,目测应无渗漏。
(3)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内、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应在盛水试验合格后进行。
(4)常压泡沫液储罐应根据其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得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5)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
12.泡沫液压力储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且不应拆卸和损坏配管、附件;储罐的安全阀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13.泡沫液储罐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14.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2)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15.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16.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进水管道上应安装压力表,且其安装位置应便于观测。
17.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18.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整体安装在基础座架上,安装时应以底座水平面为基准进行找平、找正,安装方向应和水轮机上的箭头指示方向一致,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替换组件。
(2)与进水管和出液管道连接时,应以比例混合装置水轮机进、出口的法兰(沟槽)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3)应在水轮机进、出口管道上靠近水轮机进、出口的法兰(沟槽)处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19.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形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2)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3)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4)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
(4)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50151-202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表9.3.19的规定。
(5)管道支架、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6)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7)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3)试验前应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隔离。
(8)管道试压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冲洗合格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
(9)地上管道应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涂漆防腐。
20.泡沫混合液管道的安装除应满足第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储罐上的泡沫混合液立管与防火堤内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不得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道支架或管墩,且管道支架或管墩不应支撑在金属软管上。
(2)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与储罐基础或地面的距离宜为0.3m~0.5m;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安装。
(3)外浮顶储罐梯子平台上设置的二分水器,应靠近平台栏杆安装,并宜高出平台1.0m,其接口应朝向储罐;引至防火堤外设置的相应管牙接口,应面向道路或朝下。
(4)连接泡沫产生装置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宜靠近防火堤外侧,并应竖直安装。
(5)泡沫产生装置入口处的管道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出口管道在储罐上的开口位置和尺寸应满足设计及产品要求。
(6)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留出的流量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试验检测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液下喷射泡沫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第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液下喷射1个喷射口设在储罐中心时,其泡沫喷射管应固定在支架上;当液下喷射设有2个及以上喷射口,并沿罐周均匀设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2)半固定式系统的泡沫管道,在防火堤外设置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快装接口应水平安装。
(3)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的防油品渗漏设施宜安装在止回阀出口或泡沫喷射口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且不应损坏密封膜。
22.泡沫液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GB 50151-202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外,其冲洗及放空管道应设置在泡沫液管道的最低处。
23.泡沫-水喷淋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第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水喷淋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0.5m。
(2)泡沫-水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架、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且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当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时,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2m。
24.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2)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应按相关标准安装。
(3)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管道进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和止回阀应水平安装,其止回阀上标注的方向应与泡沫的流动方向一致。
(4)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压力表、管道过滤器、控制阀宜安装在水平支管上。
(5)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立式安装。
(6)连接泡沫产生装置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控制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阀应安装在防火堤外压力表接口的外侧,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2)泡沫混合液管道设置在地上时,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1m~1.5m;
3)当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采用铸铁控制阀时,若管道设置在地上,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立管上;若管道埋地或地沟内设置,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阀门井内或地沟内,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7)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同时又具备半固定系统功能时,应在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安装带控制阀和带闷盖的管牙接口,并应符合本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
(8)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宜为1.1m~1.5m,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9)泡沫消防水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6m~1.2m。
(10)管道上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埋地管道的放空阀阀井应有排水措施。
25.泡沫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泡沫消火栓的规格、型号、数量、位置、安装方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
(3)泡沫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液口应朝向消防车道。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4)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面成90°,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宜为1.1m,允许偏差为±20mm,坐标的允许偏差为20mm。
26.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消火栓箱应垂直安装,且应固定牢固;当安装在轻质隔墙上时应有加固措施。
(2)消火栓栓口应朝外,且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宜为1.1m.允许偏差宜为±20mm。
27.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安装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控制阀、压力泄放阀,最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2)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3)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4)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8.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4)在泡沫比例混合器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供水压力和流量检测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设计的过水能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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