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076-2008 煤炭地质钻探规程
- 发表时间:2022-10-24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地质钻探工作野外作业工艺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煤炭地质钻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标准不适用于使用煤炭地质钻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GB 3423 金刚石岩心钻探用无缝钢管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9151 钻探工程名词术语
GB/T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16950 金刚石岩心钻探钻具设备
GB/T 16951 金刚石绳索取心钻探钻具设备
DZ/T 0054 定向钻进技术规范
DZ/T 0088 地质钻探用钻塔系列
DZ/T 0148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
3 钻探方法选择
3.1 钻探方法分类
随着钻探工程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根据不同特定目标的界定,钻探施工方法的分类出现了多种方式,本规程侧重于煤炭勘探,论及的钻探方法主要从钻探工艺角度出发,以刚性钻杆传递地表机械能回转钻具碎岩取心形成钻孔这一传统方式为基础,兼顾其它工艺。见示意图 1:
图 1 钻探方法分类示意
3.2 确定钻进方法的原则
3.2.1 基本原则
3.2.1.1 必须能够满足地质设计和项目合同中已确定的施工目的。
3.2.1.2 应充分考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可能性。
3.2.1.3 应以高效、低耗为目标,争取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3.2.1.4 结合国情,因地制宜,所选钻进方法应能够适应施工区域的自然地理、地质条件。
3.2.2 按照岩石可钻性选择钻进方法
岩石可钻性:反映的是岩石的抗钻性能。与岩石的硬度、强度、弹塑性、研磨性和结构特征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岩石可钻性分级大多参照下列三种指标,分成 12 个等级。
a) 岩石的压入硬度、摆球硬度;
b) 微钻速度;
c) 声波穿透速度。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地区主要岩石特性,按照其硬度、可钻性、研磨性来选择钻进方法。见表 1。
表1 钻进方法选择参照表
岩石 | 硬 度 | 软 | 中硬 | 硬 | 坚硬 | ||||||
可 钻 性 | Ⅰ~Ⅲ | Ⅳ~Ⅵ | Ⅶ~Ⅸ | Ⅹ~Ⅻ | |||||||
研 磨 性 | 弱 | 弱 | 中 | 强 | 弱 | 中 | 强 | 弱 | 中 | 强 | |
钻进方法 | 硬质合金钻进 | √ | √ | √ | √ | √ | |||||
钢粒钻进 | √ | √ | √ | √ | √ | ||||||
表镶金刚石钻进 | √ | √ | √ | √ | √ | √ | |||||
孕镶金刚石钻进 | √ | √ | √ | √ | √ | √ | √ | ||||
冲击回转硬质合金钻进 | √ | √ | √ | √ | √ | √ | √ | ||||
冲击回转金刚石钻进 | √ | √ | √ | √ | √ | √ | |||||
聚晶、复合片钻进 | √ | √ | √ | √ | √ | √ | |||||
潜孔锤钻进 | √ | √ | √ | √ | √ | √ | √ |
3.3 钻孔结构选择
钻孔结构包括钻孔总深度,各孔段直径和深度,套管或井管的直径、长度、下放深度和灌浆部位等。每一个特定的钻孔,首先要根据地质设计或项目合同,从满足地质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出发,设计相应合理的结构。选择钻孔结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a) 简化钻孔结构。浅孔尽可能采用一径成孔。条件允许时优先选用裸眼(不下套管)钻孔;
b) 孔口应下孔口管;
c) 优先选用较小的口径;
d) 钻孔口径设计应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复杂孔段、意外发生的孔内事故留有适当余量。
4 设备安装、拆卸与运输
4.1 钻场地基
4.1.1 钻场地基的选择
4.1.1.1 选择钻场地基场地在不影响地质设计和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形地貌等影响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尽量少占用农田。同时应防范可能发生的洪水、泥石流、坍塌、滑坡等自然灾害。
4.1.1.2 确定钻场地基时,应根据地质设计和施工合同,以及选用的施工设备,由钻探、地质及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现场实地踏勘。钻场位置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
4.1.2 钻场地基修筑要求
4.1.2.1 钻场地基应平坦、稳固、安全、适用,需填方时,其填方面积不应超过塔底面积的 1/4。
4.1.2.2 钻场地基土层松软时,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加固:
a) 挖槽:在铺设基台枕的部位挖浅槽,填入碎石或三合土后夯实;
b) 增加基台木:在设备(塔脚、钻机)主要着力点增铺基台木数量;
c) 打竖桩加固;
d) 打混凝土地基座加固。
4.1.2.3 在靠山坡修筑钻场地基时,其上方山坡为坚硬岩石时,岩石坡度可维持在 70°左右;其上方山坡为松散岩、土时,山坡坡度不应大于 45°。并应清除坡上的活石或易垮塌的堆积物,并在钻场上方 3m~5m 处挖设积石沟。
4.1.2.4 在洼地、水田或泄水地带修筑钻场地基时,应先排净积水,并在其周围挖设排水沟,修筑防洪坝,然后采取相应地基加固措施。
4.1.2.5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
4.2 设备安装
4.2.1 基台规格及安装要求
4.2.1.1 基台规格及数量,应根据所使用的钻塔及钻探设备类型、钻孔设计角度、深度及安装方式等确定。一般采用上下双层木质或钢结构形式,基台木的横断面应大于 200mm×200mm;长度应比钻塔底座大 0.1m~0.3m。用于四角金属钻塔的基台木应不少于 8 根。严禁使用已腐朽或断裂的基台木。
4.2.1.2 基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钻塔底座与基台、 基台上下两层之间,均应采用直径大于Φ16mm 的螺栓连接牢固。
4.2.2 钻塔安装与拆卸作业
4.2.2.1 铺设基台或井架底座(A 型井架包括钻机)安装校正完毕后方准立塔。 钻塔塔材及其附件和各部螺栓应齐全、合格,严禁以小代大或以劣代优。
4.2.2.2 在安装或拆卸钻塔开工前应召开安全会,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安装、拆卸钻塔前,安装班长应亲自详细检查绞车、桅杆、滑车、绳索、台板、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2.2.3 塔上作业应系牢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背绳长度不应短于 3m。 严禁塔上与塔下同时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准在现场逗留。在拆卸钻塔时,安全带应牢固系在尚未拆卸的塔材上,低挂高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4.2.2.4 塔上作业应穿防滑工作鞋。所使用的工具,均须系有绳带,使用时握牢;螺栓应放在工具袋内,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4.2.2.5 安装或拆卸钻塔时,严禁由上向下或由下向上抛扔塔材、工具或其他物件。吊放塔材或工具时应捆绑牢固,其下方不准有人。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
-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采用的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大气层中的氮气(N2)、氩气(Ar)和二氧化碳(CO2)三种气体分别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灭火剂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由瓶架、灭火剂瓶组、泄漏检测装置、容器阀、金属软管、单向阀(灭火剂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装置、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灭火剂输送管、喷嘴、驱动气体瓶组、电磁驱动
-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能的灭火设备,其灭火剂HFC—ea是一种无色、无味、低毒性、绝缘性好、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大气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是卤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