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 发表时间:2022-10-23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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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以下简称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1-2001, 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GB/T 2423.2-2001, 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3-1993, eqv IEC 68-2-3:1984)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4-1993, eqv IEC 68-2-30:1980)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GB/T 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 IEC 60079-0: 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 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eqv IEC 60079-1: 1990)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3 部分:增安型“e”(GB3836.3-2000,eqv IEC 60079-7: 1990)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
GB 3836.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9 部分:浇封型“m”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 4208-1993,eqv IEC 529:1989)
GB/T 5080.1-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总要求(idt IEC 605-1:1978)
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GB/T 5080.7-1986,idt IEC 605-7:1978)
GB/T 1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 1217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GB 12173-1990,neq ΓΟСТ 24754:1981)
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5:1995)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 21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100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产品分类
3.1 型号
产品型号应符合MT/T 286的规定。
3.2 分类
3.2.1 按防爆型式分:
a)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b)地面普通兼矿用本质安全型;
c)矿用一般兼本质安全型;
d)矿用浇封兼本质安全型。
3.2.2 按工作原理分:
a)线性直流电源;
b)开关型直流电源;
c)复合型直流电源(线性与开关复合型)。
3.2.3 按输出功能分:
a)单路输出;
b)多路输出。
3.2.4 按备用电池分:
a)具有备用电源;
b)无备用电源。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直流电源应符合本标准、MT/T 1004和AQ 6201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环境条件
4.2.1 直流电源一般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见表 1;
b) 湿度:见表 1;
c) 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
d)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
表1 环境温度和湿度
工作场所 | 温 度 | 湿 度 | |
最低温度 | 最高温度 | ||
煤矿井下 | 0℃ | +40℃ | 平均相对湿度:95%(+25℃) |
-5℃ | +40℃ | ||
-10℃ | +40℃ | ||
-20℃ | +40℃ | ||
有空调设备的可控环境 | +10℃ | +30℃ | 最大相对湿度:75% |
有保温保暖及通风的室内 | 0℃ | +40℃ | 最大相对湿度:90% |
无供暖条件的室内 | -10℃ | +40℃ | |
室外露天 | -20℃ | +60℃ | 最大相对湿度:93% |
-40℃ | +60℃ |
4.2.2 直流电源应能承受表 2 规定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表2 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环境条件 | 工作场所 | |
煤矿井下 | 煤矿地面 | |
高 温 | +60℃ | |
低 温 | -40℃ | |
湿 度 | 平均相对湿度 95%(+25℃) | 相对湿度 93%(+40℃) |
振 动 | 50m/s2 | 20m/s2 |
冲 击 | 500m/s2 | 300m/s2 |
4.3 电源额定条件
4.3.1 源电压: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源电压波动范围
使用场所 | 源电压波动范围 |
井底车场、主运输巷 | 标称值的 80%~110% |
井下 | 标称值的 75%~110% |
地面 | 标称值的 90%~110% |
标称值的 85%~110% | |
标称值的 80%~110% |
4.3.2 源频率:50 Hz,允许偏差±5%;
4.3.3 谐波:不大于 10%。
4.4 主要技术指标
4.4.1 交流额定输入电压
宜同时满足交流127 V和220 V输入,也可在36 V,127 V,220 V,380 V,660 V,1 140 V等中选取。
4.4.2 最小输出电压
应能满足远端受电设备正常工作的需要,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4.3 额定工作电流
应能满足受电设备正常工作的需要,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4.4 周期与随机偏移(峰—峰值)
不大于250 mV。
4.4.5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及转换时间
具有备用电池的直流电源,其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应不小于2 h。其转换时间应不影响受电设备正常工作,并在相关标准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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