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428-2008 煤矿用隔爆型电铃
- 发表时间:2022-10-23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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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隔爆型电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隔爆型电铃(以下简称“电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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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分类
3.1 型式
3.1.1 防爆型式为矿用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dI”。
3.1.2 按音响功能方式分为单击式和连击式。
3.1.3 按用途分为声音信号式和声光兼备信号式。
3.2 型号及含义
3.3 基本参数
3.3.1 额定电压:交流 127V、36 V。
3.3.2 交流电源额定频率:50(60)Hz。
3.3.3 电铃为短时工作制。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和 MT/T661 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铃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环境气压:86kPa~110kPa;
——环境温度:-20℃~+40℃;
——空气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具有甲烷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无显著摇动和剧烈振动的环境;
——污染等级:3级;
——安装类别:Ⅲ。
4.3 电铃内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之间、导电零件与壳体等接地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在考虑正确连接电缆后应不小于表 1 的规定。
表 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V | 最小电气间隙 mm | 最小爬电距离,mm | ||
Ⅰ | Ⅱ | Ⅲa | ||
36 | 2.1 | 2.1 | 2.6 | 3.4 |
127 | 3.2 | 3.2 | 4 | 5 |
4.4 电铃的绝缘部件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值见表 2)时,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2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值
额定绝缘电压(Ui),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值(交流有效值)V |
Ui≤60 | 1000 |
60<Ui≤300 | 2000 |
4.5 电铃内接线端子温升和绝缘线圈温升应不超过表 3 所规定的值。
表3 极限温升
部 位 | 材料或绝缘耐热等级 | 温升,K |
接线端子 | 裸紫铜 | 40 |
裸黄铜 | 45 | |
铜(或黄铜)镀锡 | ||
紫铜(或黄铜)镀银或镀镍 | 50 | |
其它金属 | ≤45 | |
绝缘线圈 | A | 65 |
E | 80 | |
B | 90 | |
F | 115 | |
H | 140 |
4.6 电铃经严酷等级为高温+40℃、试验周期 12d 的交变湿热试验后,不同额定绝缘电压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并能承受本标准第 4.4 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且隔爆面不应有锈蚀现象。
表4 绝缘电阻值
额定绝缘电压(Ui),V | Ui≤60 | 60<Ui≤660 |
绝缘电阻最小值,MΩ | 1.0 | 1.5 |
4.7 对声光兼备的电铃,观察窗的透明件可采用下述两种结构:
a.当外露表面积不大于25cm2时,可与外壳直接胶封。胶封结构应符合GB 3836.2-2000中8.2.2 的规定。
b.采用密封结构是,须符合GB 3836.2-2000中8.2.2对密封结构的规定。并应能承受GB 3836.1规定的冲击试验和热剧变试验。
4.8 电铃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 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内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l 和隔爆接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iC 必须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
接合面型式 | L mm | l mm | icmm | |
外壳净容积(V),cm3 | ||||
V≤100 | V>100 | |||
平面、止口或圆筒结构 | 6.0 12.5 25.0 | 6.0 8.0 9.0 | 0.30 0.40 0.50 | - 0.40 0.50 |
注:穿通隔爆外壳壁的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参数,除必须符合表 5 规定外,当操纵杆直径不大于 25mm 时,L 必须不小于操纵杆直径;当操纵杆直径大于 25mm 时,则 L 必须不小于 25.0mm。
4.9 电铃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 Ra 应不超过 6.3μm,操纵杆处隔爆面应不超过 3.2μm,金属隔爆接合面应采取防锈措施,但不得涂油漆。
4.10 电铃隔爆外壳的紧固件应采用防松措施。采用防松垫圈时,螺栓和不透螺孔紧固后还应留有大于2 倍防松垫圈厚度的螺纹余量。紧固螺孔不得穿通外壳壁,螺孔周围和底部的厚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3,但至少为 3.0mm。
4.11 电铃内的接线端子宜选用标准件,绝缘套管扭转试验时,导电杆和绝缘套管都不允许转动和损坏。
4.12 电铃隔爆外壳及零部件应进行静压试验(水压试验),历时 10+20 s,试后外壳不得损坏或产生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
4.13 电铃隔爆外壳经冲击试验(壁厚大于 3mm 的钢材外壳除外)后,不得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冲击能量为 20J(非采掘工作面用电铃可为 7J)。
4.14 引入装置经夹紧试验后,试棒位移应不大于 6mm,其结构不应损坏。
4.15 引入装置经密封试验、机械强度试验后,不得出现泄漏痕迹和元件损坏。
4.16 引入装置中弹性密封圈材料的硬度应为 IRHD45~55 度,经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后,其硬度变化应不超过 20%。
4.17 用于采掘工作面的电铃隔爆外壳,当容积大于 2000 cm3 时,必须用钢板或铸钢制成;非采掘工作面用的电铃隔爆外壳,可用牌号不低于 HT250 的灰铸铁制成。
4.18 电铃经外壳耐压试验后,不得产生影响隔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进行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时,不应传爆。
4.19 电铃外壳应按 GB 3836.1-2000 中第 15 章设内、外接地装置。
4.20 电铃外壳内、外表面应首先涂防锈底漆,然后内表面非隔爆面应均匀地涂耐(或抗)弧漆;外表面涂灰色磁漆。
4.21 电铃上所有黑色金属零部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4.22 电铃的铃碗不应采用轻合金材料制造。
4.23 在 75%~110%额定电源电压条件下,电铃的音响声压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在无其他杂音干扰时,音响半径为 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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