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23-2011 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 发表时间:2022-10-13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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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型式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 IEC 68-2-30:1980)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IEC 60947-1:2001,MOD)
GB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IEC 60947-4-1:2000)
JB/T501-2006 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
MT/T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 型式及基本参数
3.1 型式
防爆型式为矿用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dⅠ”。
3.2 基本参数
额定电压:660(380)V,1140(660)V
变压器额定容量: 2.5kVA,4.0kVA
3.3 型号
装置的产品型号编制应符合MT/T 154.2-1996的规定,其组成和排列方式如下:
示例:ZBZ1-4.0/660(380)M表示变压器额定容量4.0kVA、额定电压660(380)V第一次设计的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4 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装置应按照由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规定制造。
4.1.2 装置的结构应符合GB3836.1-2000及GB3836.2-2000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1.3 装置的组成元器件(接触器、隔离开关、变压器、熔断器等)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自标准的要求。
4.2 环境条件
装置在下列条件下应可靠的工作:
a) 海拔不超过2 000m;
b) 周围环境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c) 在有甲烷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
d) 无破坏金属和绝缘材料的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e) 在无滴水及其它液体侵入的地方;
f) 在无剧烈振动和冲击,水平安装倾斜度不超过15°的固定场所;
g) 环境污染等级为3级;
h) 安装类别为Ⅲ类;
4.3 外观
注4.3.1装置表面不应有明显划伤、 凹痕、 锈蚀 、裂纹及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
注4.3.2装置的金属零件不应有裂纹气泡及镀层脱落现象,黑色金属零件均应有可靠的防蚀措施;操作应灵活可靠,紧固件不应松动,接地螺栓应牢固可靠。
注4.3.3文字和标志应清晰、牢固。
4.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装置接线空腔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 3836.3-2000中表1的规定。
4.5 绝缘电阻与工频耐压
4.5.1 绝缘电阻
装置内带电回路与地之间,各带电回路之间(半导体元件除外)的绝缘电阻应符合MT/T 661-1997中附录A的要求。
4.5.2 工频耐压
装置各带电回路应能承受表1中规定的工频试验电压,主变压器的工频耐压试验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1 单位为伏特
额定绝缘电压Ui | 试验电压值(交流有效值) |
Ui≤60 | 1 000 |
60<Ui≤300 | 2 000 |
300<Ui≤660 | 2 500 |
660<Ui≤800 | 3 000 |
800<Ui≤1 200 | 4 200 |
表2 单位为伏特
电压等级 | 试验电压值(交流有效值) |
380及以下 | 3 000 |
660 | 3 000 |
1140 | 5 000 |
4.6 接触器接通与分断能力
采用交流接触器分断主电路的装置,其主触头的接通和分断能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验后,主触头经清理应能继续使用。
表 3
使用类别 | 接通和分断(通断)条件 | |||||
U/Ue | I/Ie | cosΦ ±0.05 | 操作循环 次数 | 试验间隔 s | 通电时间a s | |
AC-5a | 1.05 | 3.0 | 0.45 | 50 | 10 | 0.05 |
AC-5b | 1.05 | 1.5b | b | 50 | 60 | 0.05 |
Ue-额定工作电压; Ie-额定工作电流。 a 若触头在重新断开之前已经完全闭合到底,则允许时间小于0.05s; b 试验用白炽灯作为负载。 |
4.7 隔离开关分断能力
装置中隔离开关分断能力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U/Ue | I/Ie | cosΦ | 试验次数 | 试验间隔时间s |
1.05 | 3 | 0.35±0.05 | 3 | 180 |
Ue-额定工作电压; Ie-额定工作电流。 |
4.8 电寿命
以交流接触器分断主电路的装置,其主触头的电寿命在表3规定的条件下,不低于10万次。
4.9 机械寿命
装置中隔离开关的机械寿命,应能承受1万次闭合和断开(顺、逆时针方向各转动1万次)而无任何损坏,且能继续使用。
以交流接触器分断主电路的装置,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其主触头的机械寿命应不低于1百万次。
4.10 温升
在额定条件下,装置中各导电部位的温升极限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
表 5
部位 | 材质 | 允许温升K | 测量方法 |
绝缘线圈 | B级绝缘 | 90 | 电阻法 |
绝缘线圈 | F级绝缘 | 115 | 电阻法 |
铁芯金属及相邻材料 | — | 以不损坏相邻材料绝缘为限 | — |
触头 | 银基合金 | 80 | 热电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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