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451-2011 煤矿用隔爆型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安全性能通用技术规范
- 发表时间:2022-10-10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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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隔爆型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安全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具有甲烷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使用的、额定电压至11 40V 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 755 旋转电机 基本技术要求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2423.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 13813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T 4942.1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3 电动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气压:86kPa~110kPa;
b) 环境温度:-20℃~+40℃;
c)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8%(+25℃时);
d) 具有甲烷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
e) 无显著摇动和剧烈冲击振动的环境;
f) 污染等级:3级;
g) 安装类别:Ⅲ。
4 安全性能要求
4.1 隔爆外壳材质
4.1.1 采掘工作面用电动机的机座必须用钢板或铸钢制造,其他零部件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HT 250的铸铁制造。
4.1.2 非采掘工作面用电动机的外壳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HT 250的铸铁制造。
4.2 隔爆外壳强度
4.2.1 铸铁外壳或外壳部件和风扇罩应能承受冲击能量为20J的冲击试验而不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非采掘工作面用电动机可采用7J的冲击能量,但应在防爆合格证号之后加标志“X”) 。
4.2.2 隔爆外壳和外壳部件应在精加工后进行静压试验(水压试验),历时100+2S,试后外壳不应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性变形。
4.3.1 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及隔爆接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ic)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非螺纹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
接合面型式 | L mm | l mm | ic | |
外壳净容积(V) cm3 | ||||
V≤100 | V>100 | |||
平面、止口或 圆筒结构 | 6.0≤L<12.5 12.5≤L≤25.0 25.0≤L | 6.0 8.0 9.0 | 0.30 0.40 0.50 | - 0.40 0. 50 |
带有滑动轴承的圆筒结构1) | 6.0≤L<12.5 12.5≤L<25.0 25.0≤L<40.0 40.0≤L | - - - - | 0.30 0.35 0.40 0.50 | - 0.30 0.40 0.50 |
带有滚动轴承的圆筒结构2) | 6.0≤L<12.5 12.5≤L<25.0 25.0≤L<40.0 40.0≤L | - - - - | 0.45 0.50 0.60 0.75 | - 0.45 0.60 0.750 |
1)仅适用于潜水泵电动机.见4.7.4; 2)见4.7.3 |
4.3.2 由于修理的需要,在设计隔爆部件时,应将平面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厚度增加15%,但至少增加1.0mm。
4.3.3 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不超过Ra 6.3μm,轴与孔的配合隔爆面粗糙度不超过Ra 3.2μm。
4.4 螺纹隔爆接合面
4.4.1 螺纹的最小轴向啮合长度、最少啮合扣数、配合精度和螺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螺纹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
外壳净容积(V) cm3 | 最小轴向啮合长度 mm | 最少啮合扣数 | 配合精度 | 螺距 mm |
V≤100 100<V≤2 000 V>2000 | 5.0 9.0 12.5 | 6 | 6H/6g | ≥0.7 |
4.4.2 螺纹结构应采取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
4.5 隔爆接合面应采取防锈措施,例如电镀、磷化、涂无酸防锈油等,但不得涂油漆。
4.6 胶粘
4.6.1 当外壳部件采用胶粘结构(如绝缘套管处)时,外壳强度不应取决于胶粘剂。胶粘剂应对机械、化学等作用和溶剂具有充分的抵抗能力,并应能长期承受电动机正常运行时的最高温度和环境最低温度作用而保持其热稳定性。胶粘剂的极限热稳定温度应比其最高工作温度高20℃以上,但不应低于120℃。
4.6.2 从外壳内缘至外缘的最小胶粘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最小胶粘长度
外壳净容积(V) cm3 | V≤10 | 10<V≤100 | V>100 |
最小胶粘长度 mm | 3.0 | 6.0 | 10.0 |
4.6.3 胶粘结构经热稳定性试验后应符合防爆要求。
4.7 转轴和轴承
4.7.1 凡是转轴通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都应设置隔爆轴承盖。该轴承盖不应因轴承的磨损或偏心而受到损伤。
4.7.2 转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ic )应不小于0.075 mm。
4.7.3 带有滚动轴承的电动机,转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大单边间隙(ic)应不大于表1中ic值的2/3。
4.7.4 带有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其轴承盖和转轴隔爆接合面之一的材料应用无火花材料制成(例如黄铜)。
4.8 外壳紧固
4.8.1 紧固用螺栓和螺母不允许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造。外壳紧固应采取防松措施。
4.8.2 螺栓和不透螺孔紧固后,应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厚度的螺纹余量。
4.8.3 紧固用螺孔不应穿透外壳壁,螺孔壁和底部的厚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3,但至少为3.0 mm。
4.8.4 工艺用透孔或结构上必须穿透外壳的螺孔,其配合应采用圆筒隔爆结构或螺纹隔爆结构。外露的端头应永久性固定,也可将其埋入护圈内。
4.8.5 紧固件应采取防锈措施。
4.9 外壳防护
电动机主体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接线盒应不低于IP54。
4.10 引入装置
4.10.1 引入装置中所选用的密封圈等应符合GB 3836.1-2000的规定。
4.10.2 引入装置经夹紧试验后,试棒位移应不大于6 mm,其结构不应损坏。
4.10.3 引入装置密封试验时,不应滴水和损坏。
4.10.4 引入装置中的橡胶密封圈的IRHD45~55度,经老化试验后,其硬度变化应不超过20%。
4.10.5 引入装置经冲击试验后,不应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
4.11 接线盒
4.11.1 接线盒结构尺寸的设计应便于接线,并留有适合于电缆弯曲半径的空间。在正确连接电缆后,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V | 最小电气间隙 mm | 最小爬电距离 | ||
I | Ⅱ | Ⅲa | ||
380 | 8 | 8 | 10 | 12 |
660 | 10 | 12 | 16 | 20 |
1140 | 18 | 24 | 28 | 35 |
注:I、Ⅱ、Ⅲa系根据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划分的组别 |
4.11.2 接线盒内壁应均匀地涂耐弧漆。
4.11.3 绝缘套管应采用吸湿性较小的材料制造。当绝缘套管与连接件接线过程中承受力矩作用时,经扭转试验不应发生转动和损坏。
4.11.4 连接件和接地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可靠连接。受温度变化、振动等影响时,不应发生接触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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