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5205-2008 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
- 发表时间:2022-09-24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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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漆与粉刷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使用油漆与粉刷作业材料、机具以及对危险地点 施工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表面涂饰、抹灰、刷浆、防腐、防水涂层作业以及建筑工程范围 内的家具、物件的油漆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3836.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76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44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 5027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与定义
GB/T 3608、GB 8958-2006、GB 12942,GB/T 14441,AQ/T 9002 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1
油漆作业 painting
采用溶剂型油漆对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及其门窗、家具等进行表面分层涂装的施工过程。
3.2
粉刷作业 rendering application
用各种建筑材料,如砂浆、石膏等材料对建(构)筑物进行抹灰、刷浆等施工的总称。粉刷作业一般用于油漆作业前的场合,有时也被作为瓷砖等贴面装修的底层作业。作业范围包括地面、台阶、内外墙、 顶棚、梁柱等。
3.3
涂饰 whitewash
在抹灰基层、混凝土基层、石膏板基层、黏土砖基层和旧涂层等基层上的涂布各种建筑涂料的过程的统称。
3.4
抹灰 plastering application
用各种砂浆、麻刀灰浆、装饰性水泥石子浆等涂抹在建筑物的墙面、地面、顶棚等表面上,直接做成饰面层的装饰工程。不包括在抹灰面上的刷浆、喷浆或涂饰。通常称作“抹灰工程”或“抹灰饰面工程”。
3.5
刷浆 swabbing
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内墙、顶棚或外墙的表面经刮拉腻子等基层处理后,用石灰浆、大白浆、可赛银浆、聚合物水泥浆等刷(喷)浆浆料,用来保护墙体,美化建筑。
3.6
机具 construction machinery & tools
特指油漆与粉刷作业用机械和工具。常用机具包括手工涂刷工具、批灰工具、腻子调配工具、机械 设备(喷涂设备、搅拌设备、振动筛、灰浆泵、空压机、灰浆联合机等)、喷灯、梯子、固定与移动照明装置、 电器设备、其他手持工具与手持电动工具等。
3.7
危险地点 dangerous site
危险性较大的油漆与粉刷作业岗位,如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3.8
废弃物 waste
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对施工没有继续保存和再利用价值的物质。
4 基本规定
4.1 从事油漆与粉刷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4.2 油漆与粉刷作业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过审核和交底。
4.3 高处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油漆作业、防水涂层作业应制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 AQ/T 9002的要求及第10章的规定。
4.4 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应向油漆与粉刷作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日期安排 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应从事有毒作业和高处作业。
4.5 所有上岗的油漆作业、防水涂层作业、高空外墙粉刷及与其相关(登高作业、供用电作业等)人员均 经过操作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第9章的规定。
4.6 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应将设备制造商及材料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所有安全信息通 告给有关人员。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并应能随时获得相关安全 操作规程、危险物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等安全资料。
4.7 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企业)的所有使用设备(如各类喷枪、搅拌设备、吊篮、临时供用电设备、各类安 全设施与装置等)应经过相关部门认可。
4.8 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熟悉油漆与粉刷作业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作 业前应进行有害因素辨识。
4.9 所有机具的操作、材料的使用应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并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4.10 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除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符合GB 6514、GB 7691、GB 8958-2006、GB 12942、JGJ 46、JGJ 80和其他安全要求。
4.11 高空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出具体检合格证明 方能上岗。
4.12 油漆与粉刷作业应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岗前安全确认,并按 GB/T 11651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对产生有害蒸气、气体和粉尘的场所或部位应保证通风良好,作 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生石灰加水搅拌时应注意呼吸系统和眼睛的防护。
4.13 涂料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涂料库房与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14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5 材料
5.1 准备
5.1.1 材料在使用前应辨识其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油漆与粉刷作业常见有毒有害物特性见 附录A。
5.1.2 涂饰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专用库房内。溶剂型涂料存放地点应按GB 50140设置消防器材。 涂饰材料应存放于阴凉干燥且通风的环境内,其贮存温度应在5 ℃〜40℃之间。
5.1.3 溶剂型涂料库房与调料间应分开设置,并符合以下要求:
a)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b)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c)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作更衣室 和休息室;
d)调料人员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使用开启涂料和稀释剂包装的工具,应采用不易产生火花 型的工具;
e)调料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施工所用的原料;
f)贮存易燃涂料产品时,操作过程中严禁火花产生,在抽注产品或倒罐时,罐(槽车)及活管应静 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6 Ω;
g)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雷击装置。
5.1.4 工程中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应建立严格的申报、采购、进库、领用管理程序。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工地后,立即存放危险品仓库。多家分包单位应集中设置危险品仓库。库房及周围场所应 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5.2 使用
5.1.1 油漆与粉刷作业用材料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时,应尽量用刷涂或辊涂。
5.1.2 施工企业应建立严格的领发料制度,按计划发放材料,施工现场存放的涂料和稀释剂应不超过当班用量。
5.1.3 油漆工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的。
5.1.4 油漆与粉刷作业人员饭前应洗手、洗脸、更衣,不应在作业场所进食。因操作不小心,涂料溅到皮肤上时,可用木屑加肥皂水擦洗。禁止用汽油或其他有机溶剂擦洗。
5.1.5 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应贴上符合规定的安全标签。标签上应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标识、 危害以及安全预防措施等资料。
5.1.6 涂漆施工场地要有良好的通风,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环境涂漆时,应安装通风设备。如发生头 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立即就诊,并向医护人员出示有关化学品标签。
5.1.7 涂刷溶剂型耐酸、耐腐蚀、防水涂料或使用其他有毒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使用机械除锈工具 (如钢丝刷、粗挫、风动或电动除锈工具)清除锈层、旧漆膜以及用砂纸打磨基层时应戴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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