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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1085-2011 煤矿进风井地面用燃煤热风炉安全技术条件

  • 发表时间:2022-09-21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进风井地面用燃煤热风炉(以下简称热风炉)的安全技术与使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进风井地面使用,加热入井空气,以煤炭为燃料的热风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13-2008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8162-2008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AQ 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链条炉排技术条件

      锅炉除渣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锅炉用传动减速箱制造技术条件 工业锅炉上煤机通用技术条件

      JB/T 6672.1-2001 燃煤热风炉技术条件

      JB/T 6672.2-2001 燃煤热风炉试验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版

3 技术与使用要求

3.1 结构要求

3.1.1 热风炉应具有燃烧室、沉降室和换热器三个部分,燃烧室与换热器为一体或分体型式(见附录 A)。

3.1.2 热风炉主体运行方式为正压送风、负压引烟,间接加热空气。

3.1.3 沉降室在烟气排出方向应加设防火隔离墙。换热器应不接触火焰。

3.1.4 换热器应设有膨胀缓解装置。

3.1.5 换热器中空气与烟气应隔离,不应相互渗漏。

3.1.6 换热器高温端处应留有监测孔。

3.2 制造要求

3.2.1 热风炉应按照本标准设计和制造

3.2.2 换热器加工材料的材质应不低于GB 713-2008中第6章的规定,换热区材质应不低于GB/T 8162-2008中第4章的规定。换热器高温端材料应进行耐热处理,长度沿温度降低方向应不小于 800 mm。

3.2.3 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应平整、光滑,尺寸符合图样要求,无漏焊、气孔、夹渣和开裂。特殊 材质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方法和工艺,换热器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3.2.4 炉膛砌筑应平整、坚固。砌筑材料和炉排材料耐热温度应高于炉膛设计的最高温度。

3.2.5 炉门开关应灵活、可靠,关闭后炉门与门口间隙应不大于0.6 mm。

3.2.6 链条炉排应符合JB/T 3271-2002中第4章的规定,传动减速箱应符合JB/T 4196-1999的规定,上煤机应符合JB/T 6521-1992中第4章的规定,除渣设备应符合JB/T 3726-1999中第4章的规 定。辅机检验合格方可装配。

3.2.7 热风炉的电气控制装置应符合GB 14048.4-2003中第5章的规定,应由专业生产企业制造。

3.2.8 热风炉表面应防锈、涂漆和光滑平整。

3.3 性能要求

3.3.1 换热器高温端温度不应超过850 ℃,换热器热风出口温度不应超过120℃,进风井巷道热风出口温度不应高于70℃。

3.3.2 额定温度的热风输出时应有额定的换热量输出,额定值应是0.35的整数倍。热量单位 为MW。

3.3.3 机械烧炉的热效率应不小于72% ;手工烧炉的热效率应不小于63%。

3.3.4 燃烧室主体部分运行20 000 h不应出现结构损坏。换热器运行10 000 h不应出现结构和气密性损坏。

3.3.5 换热器的空气侧、烟气侧的密封压力应不小于0.02 MPa,符合JB/T 6672.1-2001中3.2.8的 规定。

3.3.6 热风炉操控台处的噪声应不大于85 dB(A)。

3.3.7 热风炉的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GB 13271-2001中4.3〜4.5的规定。烟囱高度应不低于15 m。

3.4 安全保护

3.4.1 输出热风管道中应装设防烟防火门。防烟防火门应与安全保护装置闭锁,出现隐患时应能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

3.4.2 换热器高温端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当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安全保护装置应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引烟机电源。

3.4.3 换热器热风出口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当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安全保护装置应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引烟机电源。

3.4.4 送风管道热风出口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或风向传感器,当甲烷浓度超过0.75%或风流逆向时,安全保护装置应声光报警、防烟防火门关闭、送风机和引烟机电源自动切断。

3.4.5 送风管道热风出口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 4%时,安全保护装置应声光报警、防烟防火门关闭、送风机和引烟机电源自动切断。

3.4.6 进风井巷道热风出口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当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安全保护装置应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引烟机电源。

3.4.7 监控数据应实时显示、存储和可查询,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3.4.8 传感器、仪表应检定。

3.4.9 送风机、引烟机和助燃鼓风机的控制系统应设置电气闭锁。送风机未启动,引烟机不能启动;送 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行,引烟机立即自动停止运行;引烟机停止运行,送风机延时后自动停止运行。

3.4.10 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接口处应装设防护金属网。金属网的网孔面积应不大于4 cm工

3.4.11 热风炉的烟囱应安装防雷电装置。

3.5 使用要求

3.5.1 热风炉安装位置与进风井口距离应不小于20 m,与矿井巷道距离应不小于20 m。热风炉机房 应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见附录B)。

3.5.2 进风井巷道中热风入口 50 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性材料。

3.5.3 输送热风管道应平滑和无漏风。

3.5.4 机械旋转外露部分应设固定防护装置。

3.5.5 矿井采用压入式通风应增加热风与冷空气混合设施。

3.5.6 传感器、仪表应检定和调校。

3.5.7 用户不应改动产品的结构、辅机和安全保护装置。

3.5.8 操作人员应培训并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操作、维护和检修。

3.5.9 热风炉每次启用前和停用后应进行检修。

3.5.10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应在2℃以上。

4 检验方法

4.1 结构审查

      产品结构应符合3.1的规定。

4.2 制造检验

4.2.1 产品制造应符合3.2的规定。

4.2.2 随机抽取换热器高温区用的管材、板材各两件,管长度为150 mm,板尺寸为150 mm×100 mm。 将一组管、板放入电阻炉内,在1 000。。恒温10 h自然冷却后,应无氧化、变形和蜕皮。另一组管、板留 样备份。

4.2.3 热风炉的焊接应符合3.2.3的规定。特殊材质的焊接工艺文件和重要焊缝检验报告应符合设 计要求。

4.2.4 炉膛砌筑应符合3.2.4的规定。砌筑材料和炉排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炉门应符合3.2.5的规定。

4.2.6 链条炉排、传动减速箱、上煤机、除渣设备、监控和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3.2.6的规定。

4.2.7 电气控制装置应符合3.2.7的规定。

4.2.8 热风炉表面应符合3.2.8的规定。

4.3 性能检验

4.3.1 换热量、换热器高温端温度及热风出口温度依据JB/T 6672.2-2001中4.2的规定测定和计 算。每次应同时测定换热器高温端温度及热风出口温度。换热器高温端温度和热风出口温度、进风井 巷道热风出口温度应不大于设计值,换热量应不小于设计值。符合3.3.1.3.3.2的规定。

4.3.2 热效率依据JB/T 6672.2-2001中4.3的规定测定和计算,符合3.3.3的规定。

4.3.3 在换热器烟气侧或空气侧安装进气接口、气压表和截止阀检验气密性,充人气体压力达到0.02 MPa, 保持0.5 h,压降应不大于5%,符合3.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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