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3037-2010 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 发表时间:2022-09-17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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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以硫铁矿(砂)、硫黄、冶炼烟气、石膏、有色金属矿为原料, 生产硫酸、二氧化硫等产品的企业,该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气的制取、净化、转化、干吸、余热利用等工艺 单元。
采用其他原料生产硫酸、二氧化硫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 3022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AQ 3026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3 术语和定义
AQ 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一般要求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 核心要求
5.1 方针目标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2条款的规定,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签订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 目标的制定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现,宜结合下列内容:
a)零死亡;
b)千人负伤率;
c)事故起数降低率;
d)隐患治理完成率;
e)有毒有害场所检测合格率;
f)其他。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5.2.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有工会代表。
5.2.1.2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5.2.1.3 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责任人。
5.2.1.4 企业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执行。
5.2.1.5 企业应按照GB 17266的规定,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质量化验员等。
5.2.2 职责
5.2.2.1 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5.2.2.2 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5.2.2.3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2.3 负责人
5.2.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1条款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其安全承诺内容包括:
a)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开展风险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
c)提供必要资源;
d)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f)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
g)其他。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或告知。
5.2.3.2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并主持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订相应实施方案。保存会议记录。
5.3 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
5.3.1 安全生产投入
5.3.1.1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3.1.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5.3.2 工伤保险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1.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5.4.1.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 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4.1.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5.4.1.4 企业应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5.4.2 规章制度
5.4.2.1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3.3.1条款的规定,制订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4.2.2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4.3 操作规程
5.4.3.1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硫酸、二氧化硫等产品的危险性,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员工,对所有的操作活动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 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生产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可按照但不限于下列岗位编制操作规程:
a)原料,包括硫黄、硫铁矿、石膏等装卸和贮存;
b)烘干、配料、烧成;
c)原料气的制取,包括熔硫、焚硫或焙烧、烧成;
d)净化;
e)转化;
f)干吸;
g)余热锅炉岗位;
h)硫酸、二氧化硫的储存和装卸;
i)特种作业;
j)公用工程操作;
k)其他。
5.4.3.2 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开车操作程序;
b)停车操作程序;
c)正常运行操作程序;
d)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各种操作参数、指标;
g)操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h)异常现象安全处置措施;
i)配置的安全设施,包括事故应急处置设施、个体安全防护设施;
j)岗位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5.4.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企业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4.4 评估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3.2条款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提交符合性评价报告。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a)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
b)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企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
c)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5.4.5 修订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3.5条款规定执行。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5.4.6.1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4.6.2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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