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5214-2013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
- 发表时间:2022-09-13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烘干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烘干设备的出厂检验、验收和运行的安全性能检测,其他类型烘干设备的安全性 能检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94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 14441-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 14443-200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4343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JJG 693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41-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烘干设备 drying oven
用加热方式使涂层干燥、固化的装置。一般分为大型烘干室和小型烘干箱。
3.2
烘干设备安全通风 safety ventilation of drying oven
烘干设备内控制可燃气体(或粉末)浓度的专用通风,用以保证烘干设备内任何部位在任何工作状 态下可燃气体(或粉末)的浓度都低于爆炸下限。安全通风包括:供给适量的新鲜空气;组织合理的空气 循环气流,将浓度过高的废气进行净化或排至适当区域。
3.3
间歇式烘干设备 batch process oven
间歇地装入工件并周期地进行干燥、固化作业的烘干设备。
3.4
连续式烘干设备continuous process oven
连续地装入工件并连续地进行干燥、固化作业的烘干设备。
4 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4.1 一般项目检测方法
4.1.1 一般项目检测采用现场检查、测试或符合性评价的方法进行。
4.1.2 按照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均应使用不燃材料制造的要求,查验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使用材料的材质单,确认其为不燃材料。
4.1.3 空气循环或排气系统风幕所用风机,当用于溶剂型涂料时,确认是否采用防爆风机,并查验风机标牌的防爆技术指标。
4.1.4 烘干设备内部电气导线应有耐高温绝缘层,烘干设备外部电气接线端应有防护罩。
4.1.5 按GB 14443-2007第5.2条的规定检查电气设备所处爆炸危险区域的类别、等级,确认该电 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
4.1.6 烘干设备使用的电动机、电控箱及电气元件如设置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表1 非爆炸危险区域内电动机防护等级
烘干设备用途 | 防护等级(按GB 4942. 1) |
烘干溶剂型涂料涂层 | IP 44 |
烘干粉末涂料涂层 | IP 54 |
4.1.7 确认使用燃油及燃气加热系统的烘干设备,燃烧装置是否使用自动点火系统,检查是否安装了 窥视窗和火焰监测器。确认在燃烧器熄火时,是否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检查燃烧装置的 燃料供给系统是否设置了紧急切断阀。
4.1.8 检查烘干设备排气装置的位置,确认是否符合GB 14443-2007第4.3.2.5条的要求。验证烘 干设备是否单独设置废气排放管。
4.1.9 控制与连锁的检查包括:
a)检查烘干设备是否设置了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b)检查烘干设备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或故障监测装置及其与加热系统的连锁装置是否正常。
c)检查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是否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5%。连续式烘干 设备内可燃气体报警浓度可设置为爆炸下限的50%。
d)查验操作程序是否按照以下的要求设置:控制系统的连锁应保证开机时先启动循环风机、助 燃风机及排气风机,且吹扫、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设备容积的4倍,再启动加热系统及 工件输送系统。停机时先关闭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5 min〜10 min后方可关闭循环风 机、助燃风机或排气风机。
4.1.10 检查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设备是否设置了内部可开启的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
4.1.11 检查喷烘两用室确认是否达到了如下要求:
a)及时清理设备内部残留的漆渣。
b)烘干工作温度低于80℃。
c)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
d)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 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连锁。未设置安全通风监 测装置时,检查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引燃温度的80%。
4.1.12 烘干易燃材料(如纸、布及塑料等)涂装件时,检查烘干设备是否采用预防工件着火的可靠技术 并配备有效的灭火装置。
4.1.13 确认大型烘干设备的排气管道上是否设置了防火阀,当烘干设备内发生火灾时,是否能自动关 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运行。
4.1.14 运行及检修安全的检查包括:
a)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
b)烘干设备因故障自动切断热源后,是否对其进行认真的系统检查,在确认故障已经排除后,方 可重新启动运行。
c)烘干设备内部是否保持清洁,室内的漆渣和排气管内沉积物是否清除。
d)烘干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是否设置了安全标志或涂有安全色。
e)烘干设备的用户是否根据设计单位及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制定设备维护制度和定期进行 安全检查。
f)检查烘干设备通风系统、加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与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检测记 录,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记入了档案。
4.2 温度检测
4.2.1 烘干设备及循环风管的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 °C。
4.2.2 烘干设备与燃烧装置之间的连接管道的外壁表面温度不应超过70 C。表面温度使用红外测温 仪测量。
4.2.3 在设计最高温度稳定工作30 min后,任意点温度应符合要求。
4.3 噪声检测
噪声按照GBZ/T 189.8的规定进行检测。
4.4 接地和绝缘电阻检测
4.4.1 接地电阻测量参照GB 21431—2008第5.4.2条的规定进行检测,应符合如下要求:
a)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小于100Ω。
b)装有电气设备的烘干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值小于10Ω。
4.4.2 绝缘电阻测量按照GB/T 24343的规定进行检测。使用电加热系统的烘干设备,电加热器与金 属支架间常温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Q。
4.5 通风检测
4.5.1 新风量参照GB/T 16157和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不小于设备铭牌规定的新 风量。
4.5.2 多区的烘干设备,设一个废气排放总管,各支管的排气量参照GB/T 16157和附录A检测,不 应低于设计值。
4.5.3 检查排气管道,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
4.5.4 烘干设备的安全通风系统使用调节阀时,应设置阀门最小安全开度的限位装置。在最小安全开 度位置时,按4.5.1条进行新风量的检测。
4.6 控制仪器检测
4.6.1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查包括:
a)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编号等影齐全、清楚。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
-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采用的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大气层中的氮气(N2)、氩气(Ar)和二氧化碳(CO2)三种气体分别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灭火剂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由瓶架、灭火剂瓶组、泄漏检测装置、容器阀、金属软管、单向阀(灭火剂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装置、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灭火剂输送管、喷嘴、驱动气体瓶组、电磁驱动
-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能的灭火设备,其灭火剂HFC—ea是一种无色、无味、低毒性、绝缘性好、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大气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是卤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