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 发表时间:2023-03-17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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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OH&.S)管理体系的要求,并给出了其使用指南,以使组织能够通过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以及主动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具有以下愿望的组织: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改进健康安全、消除危险源并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以及应对与其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
本标准有助于组织实现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依照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包括:
a)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b)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c)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它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必须考虑到诸如组织运行所处环境、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等因素。
本标准既不规定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不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规范。
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借助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如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或)幸福等。
本标准不涉及对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的风险以外的议题,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均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并全部得到满足,有关符合本标准的声明才能被认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组织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3.16),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合伙制企业、慈善机构或社会机构,或者上述组织的某部分或其组合,无论是否为法人组织、公有或私有。
注2: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I.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2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首选术语)
利益相关方 stakeholder(许用术语)
可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者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
注: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
工作人员 worker
在组织(3.1)控制下开展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的人员。
注1:在不同安排下,人员有偿或无偿地开展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如定期的或临时的、间歇性的或季节性的、偶然的或兼职的等。
注2:工作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3.12)、管理类人员和非管理类人员。
注3: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在组织控制下所开展的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可由组织雇佣的工作人员、外部供方的工作人员、承包方、个人、外部派遣工作人员,以及其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组织共同控制的其他人员来完成。
3.4
参与 participation
参加决策。
注:参与包括使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工作人员代表(若有)加入。
3.5
协商 consultation
决策前征询意见。
注:协商包括使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工作人员代表(若有)加入。
3.6
工作场所 workplace
在组织(3.1)控制下,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处于或前往的场所。
注: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中,组织对工作场所的责任取决于其对工作场所的控制程度。
3.7
承包方 contractor
按照约定的规范、条款和条件向组织(3.1)提供服务的外部组织。
注:服务可包括建筑活动等。
3.8
要求 requirement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满足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隐含的”是指,对组织(3.1)和相关方(3.2)而言,按惯例或常见做法,对这些需求或期望加以考虑是不言而喻的。
注2:规定的要求是指经明示的要求,如文件化信息(3.24)中所阐明的要求。
注3: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9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legal requirements and other requirements
组织(3.1)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组织必须遵守或选择遵守的其他要求(3.8)。
注1:对本标准而言,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是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相关的要求。
注2:“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集体协议的规定。
注3: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依法律、法规、集体协议和惯例而确定的工作人员(3.3)代表的要求。
3.10
管理体系 management system
组织(3.1)用于建立方针(3.14)和目标(3.16)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3.25)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1:一个管理体系可针对单个或多个领域。
注2:体系要素包括组织的结构、角色和职责、策划、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注3:管理体系的范围可包括:整个组织,组织中具体且可识别的职能或部门,或者跨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职能。
注4: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为了澄清某些更广泛的管理体系要素,注2做了改写。
3.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OH&S management system 用于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的管理体系(3.10)或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注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防止对工作人员(3.3)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以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3.6)。
注2:职业健康安全(OH&.S)与职业安全健康(OSH)同义。
3.12
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3.1)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在保留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承担最终责任的前提下,最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内授权和提供资源。
注2:若管理体系(3.10)的范围仅覆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和控制该部分的人员。
注3: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为了澄清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最高管理者的职责,注1做了改写。
3.13
有效性 effectiveness
完成策划的活动并得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注: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14
方针 policy
由组织最高管理者(3.12)正式表述的组织(3.1)意图和方向。
注: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15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olicy;OH&S policy
防止工作人员(3.3)受到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3.6)的方针(3.14)。
3.16
目标 objective
要实现的结果。
注1:目标可以是战略性的、战术性的或运行层面的。
注2:目标可涉及不同领域(如财务的、健康安全的和环境的目标),并可应用于不同层面[如战略层面、组织整体层面、项目层面、产品和过程(3.25)层面]。
注3:目标可按其他方式来表述,例如:按预期结果、意图、运行准则来表述目标;按某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7)来表述目标;使用其他近义词(如靶向、追求或目的等)来表述目标。
注4: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由于术语“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作为单独的术语在3.17中给出定义,原注4被删除。
3.17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objective;OH&S objective
组织(3.1)为实现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相一致的特定结果而制定的目标(3.16)。
3.18
伤害和健康损害 injury and ill health
对人的生理、心理或认知状况的不利影响。
注1:这些不利影响包括职业疾病、不健康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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