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959.3-2008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
- 发表时间:2023-03-15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
——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
应用举例:
——为后续热成形和热处理而对板材、扁锭、棒材、带材、线材、管材、铆钉等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
——具有坩埚式感应炉或沟槽式感应炉的装置。
本部分包括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通用要求(1~14章),以及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附录A)和对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附录B)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95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23-2008 电工术语 工业电热装置(IEC 60050-841:2004,IDT)
GB/T 3984.1-2004 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IEC 60110-1:1998,IDT)
GB 5959.1-2005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519-1:2003,IDT)
GB/T 6115.1-2008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IEC 60143-1:2004,MOD)
IEC 60364-4-41:2005 低压电器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3-2008和GB 5959.1-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感应加热 induction heating
利用感应电流产生的焦耳效应的电加热。
[GB/T 2900.23-2008,841-27-04]
3.2
导电加热 conduction heating
电流通过被加热材料的电阻加热。
3.3
加热部分 heating section
装置中发生感应或导电加热的部分。
3.4
加热感应器 heating inductor
感应加热或感应熔炼装置的部件,如线圈或线圈组,用来承载交流电并产生磁场在炉料内感应电流。
[GB/T 2900.23-2008,841-27-48]
3.5
接触系统 contact system
导电加热工作台的部件,用它在加热电路上电气连接炉料。
3.6
坩埚式感应炉 induction crucible furnace
利用环绕着坩埚的一个或多个感应器线圈,使热量直接在炉料中或在装有炉料的坩埚中产生的感应熔炼炉或感应保温炉。
[GB/T 2900.23-2008,841-27-32]
3.7
沟槽式感应炉 induction channel furnace
由一个或多个耐火炉衬炉膛构成的感应熔炼炉或感应保温炉,炉膛内放入要熔化或保温的炉料并配置一个或多个沟槽式感应器。
[GB/T 2900.23-2008,841-27-30]
4 加热感应器
4.1 高功率加热感应器可配置磁轭(线圈磁通导向装置),引导感应线圈外的磁通以减少杂散场可能对周围金属结构件的加热。
这些磁轭的设计宜注意其被涡流过度加热的危险。
4.2 当加热感应器或其部件因磨损或满足新的生产要求需更换时,应遵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
4.3 如果加热感应器的冷却效果不足而对工作人员造成危险或对设备的主要部件有损害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4 当电热装置采用强迫冷却加热感应器且其炉料和/或炉衬的热容量又高时,建议配置备用冷却源以冷却线圈,并在必要时冷却传送装置直至热料已被移出和炉衬已冷却到安全温度。
4.5 加于加热感应器(例如带有抽头的线圈)上的电压不应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
4.6 电气设备应配置合适的限压系统以防止加热感应器的电压超过交流3600V的限值。在这种情况下,额定电压应被选定在低于交流3600V的合适值上。
5 电容器
本章所涉的是电力电容器。其他的电容器,例如控制电路上的电容器,由GB 5959.1-2005的6.2.4涉及。
5.1 对断电后接触有危险的电容器,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放电。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告牌,说明在接触电容器前应进行放电。
5.2 对永久性并联在加热感应器上或变压器上的电容器,可省去放电装置。
当并联在感应器或变压器上的电容器只可能在断电情况下断开时,也可省去放电装置,但要求在断电与打开电容器开关间有足够的延时使其放电。
如果有直流充电的危险,则放电装置是必不可少的。
5.3 有载操作电容器或通过外部熔断器连接的电容器应配备放电装置。
5.4 对串联电容器的放电要求可参见GB/T 3984.1-2004的6.8、6.9和6.10以及GB/T 6115.1-2008的5.1。
5.5 具有内部串联元件的电容器的端子应在断开前被短路。
注:虽然放电装置已工作,但是由于熔断器熔断、内部连结的断线、电容值的差异或先前充电时由直流成分引起的介质再充电的原因,串联电容器的公共连接处有时会存在残余电荷。
5.6 无电子功率控制的工频装置的电容器应经保护装置连接。当采用内部熔断器时,可不配外部保护装置。中、高频的电容器可不经保护装置连接。
5.7 对液冷电容器,应遵照GB 5959.1-2005中6.2.8的规定。
6 工频电源
对由三相电源向单向负载供电并采用电容器和电抗器来达到三相电流平衡的工频电源,如果与平衡电路的电容器和电抗器的公共点相接的那相开路(例如熔断器熔断或线路上接触器出现故障),将会产生串联谐振从而引起危及安全的过电压。
对这种情况应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如让电源的断路器过压跳闸。
控制三相电源到电抗器一电容器平衡电路的接触器,在设计上应确保连接到电抗器和电容器公共点的触头在合闸时提前闭合,而在跳闸时延迟断开。
设计时应注意由于并联谐振而可能从供电系统吸收谐波电流的危险。
7 固体变频器
7.1 固体变频器应在输入端加以保护,防止电源侧开头操作时可能产生的瞬时过电压,以确保安全。
7.2 固体变频器应有快速动作的过压和过流保护。
7.3 应采取附加措施,以免由于负载功率的迅速变化而产生危险的瞬时电压。
7.4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在发生故障时由于储能作用而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
8 开关装置
8.1 无载开关装置的设计应考虑到变频器、电抗元件(变压器和电抗器)和电容器的时间特性。
8.2 开关装置的设计不仅应考虑电流的基波分量,而且应考虑可能产生的谐波分量。
8.3 当有载分合电容器时,开关装置或开关方式的选择尤其应考虑如下两点:
——合闸时,可能产生幅值很高的高频电流峰值;
——分闸时,应避免开关装置再起弧引起的过电压达到危险值。
9 电缆、电线和母线
9.1 电缆、电线和母线的规格尺寸和布置应考虑其所载电流的大小和频率,使其发热不超过允许值。注:适合于工频(50 Hz或60 Hz)的电缆载流值一般不适用于较高频率的装置。
在并联连接下,应注意避免由于电流分配不均而导致个别导体过热的现象。
应注意避免杂散场对邻近结构产生过度的加热。
9.2 如果电缆、电线和母线采用强迫冷却,则应遵守 GB 5959.1-2005中6.2.8、6.6.1和6.6.2的规定。
9.3 对于诸如变频器、变压器、电容器、开关装置、感应器和接触系统之类部件间的内部连接线,如果这些连接线是防短路和防对地漏电的,则装置独自的过流保护装置可省去。
注:若电缆、硬导体和单芯导线相互间保持足够的间隙或采用绝缘垫片,或者将导体铺设在各自的绝缘导管中,或者使用设计中已提供了短路保护的电缆或电线,这样就可防止它们相互间(也包括与接地部分)的接触,则就属这种情况。对中频和高频装置,如果所设计的变频器(如固体变频装置)能提供可靠的短路保护,则也可省去上述加强短路保护的措施。
设计时应注意避免产生过度的内部过流。
9.4 在加热区域的电缆和电线通常具有高机械强度和耐热强度的绝缘层。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绝缘层对触电防护来说是不够的。因此,如果其工作电压超过允许的接触电压(见13.1.1),则应采取措施,以防在运行中偶然与这些电缆和电线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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