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162-2021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
- 发表时间:2023-02-08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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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的基础术语,以及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移动卫星通信系统、国际搜救卫星系统、地面通信系统及通信业务相关的专用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相关领域或管理部门涉及引用或规范使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的各类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础术语
3.1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GMDSS
利用地面和卫星通信技术为海上船舶和人员提供遇险报警和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等功能的一种全球通信服务网络。
3.2
A1海区 sea area A1
在至少一个具有连续有效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海岸电台无线电话覆盖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由各缔约国政府规定。
3.3
A2海区 sea area A2
除A1海区以外,在至少一个具有连续有效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海岸电台无线电话覆盖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由各缔约国政府规定。
3.4
A3海区 sea area A3
除A1和A2海区以外,在具有连续有效报警能力的国际移动卫星公司(Inmarsat)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
3.5
A4海区 sea area A4
除A1,A2和A3海区以外的区域。
3.6
GMDSS 船舶配备要求 GMDSS ship carriage requirement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N章C部分所规定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船舶在各个不同海区航行时配备设备的要求。
3.7
遇险报警 distress alert
向能够提供救助或协调救助的单位报告遇险事故,表明发送报警的移动单元。
注:如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运载工具或人员处于紧迫危险中,需要立即救援。
3.8
搜救协调通信 search and rescue coordinating communication
搜救协调中心(RCC)成功收到遇险报警后,与遇险船舶、参与救助的船舶或航空器以及陆上有关搜救单元之间进行的协调搜救工作的通信。
3.9
现场通信 on-scene communication
在搜救现场,遇险船舶或救生艇筏和搜救单元之间,搜救单元与现场指挥员之间进行的通信。
3.10
现场指挥员 on-scene commander; on-scene coordinator
在规定的搜寻海域内被指定为协调海面搜救行动的指挥人员。
3.11
海上安全信息 maritime safety information;MSI
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和其他有关航行安全的信息。
3.12
常规无线电通信 general radiocommunication
通过无线电进行的除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以外的业务性通信和公众通信。
3.13
驾驶台对驾驶台通信 bridge-to-bridge communication
在船舶通常驾驶位置进行的船舶之间的安全通信。
3.14
双套设备 duplication of equipment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V章第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做的有关规定之一,旨在保证航行船舶通信设备的可靠性,对某些设备配备双套的技术保障方案。
3.15
岸上维修 shore-based maintenance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V章第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做的有关规定之一,旨在保证航行船舶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船舶主管单位与经认可的、具有经营资格的公司签订协议,形成维修网络,保证对船舶无线电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提供适当支持,以便及时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的技术保障方案。
3.16
海上电子维修 at-sea electronic maintenance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V章第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做的有关规定之一,旨在保证航行船舶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船舶上配备相关部门认可的具有无线电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无线电人员,利用船舶上的维修和测试仪器及备件,对无线电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和维护保养作业的技术保障方案。
3.17
协调世界时 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UTC
基于ITU-R TF.460-6建议书规定的以秒(SI)为单位的时间标度。
注:对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中大部分实际应用而言,协调世界时(UTC)与本初子午线(经度0°)上的平均太阳时等效。该时间过去以格林尼治平均时(GMT)表示。
3.18
船舶报告系统 ship reporting system
为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航行安全及效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在一定水域内所设立的要求所有船舶或特定船舶报告有关信息的管理制度。
注:该制度需明确对外公布,并尽可能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A.851(20)决议的相关要求。
3.19
商船自动互救系统 automated mutual-assistance vessel rescue system; AMVER
船舶自动互救系统
由美国海岸警卫队负责管理的全球性的船舶报告系统。
3.20
连续值守 continuous watch
除船舶接收能力因自身通信被减弱或阻塞或当设备处于定期维修或检查造成短暂间隙以外,不中断的无线电值守。
3.21
船舶保安警报系统 ship security alert system;SSAS
保证船舶在受到威胁或遭受攻击时及时向主管当局指定的相关部门和船舶运营部门发出警报的系统。
3.22
船舶交通服务 vessel traffic services;VTS
由主管机关实施的,用于提高船舶交通安全和效率及保护环境的服务。
注:在船舶交通服务(VTS)系统服务区域内,这种服务可与交通相互作用并对交通形势变化做出反应。
3.23
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 long-rang identification and tracking system; LRIT system
全球性的用于反恐、环保、搜救和航行安全监管等领域的船舶动态跟踪系统。
注:船舶通过该系统的通信网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自动发射船舶识别跟踪信息(如,船舶识别码、船位、日期和间)至陆地数据中心。目前主要由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MSO)对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进行协调和监管。
3.24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GNSS
能在地球表面或近地空间的任何地点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三维坐标和速度以及时间信息的空基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
3.25
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 VHF data exchange system;VDES
工作于海上甚高频波段(156.025 MHz~162.025 MHz),集成甚高频宽带数据交换(VDE),特殊应用报文(ASM)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功能的数据交互系统。
注:该系统可实现船舶与船舶之间、船岸之间、船和卫星之间、岸和卫星之间的数据交换服务。
3.26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现代化计划 GMDSS modernization plan
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电信联盟(ITU)采用新技术来提升现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通信服务功能的工作计划。
4 专用术语
4.1 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
4.1.1
遇险和安全通信 distress and safety communication
利用地面通信系统或卫星通信系统进行的有关遇险、紧急和安全优先等级的信息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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