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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36.17-2019 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 发表时间:2023-02-04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场所用于保护内部设备的房间的设计、结构、评定、试验和标志的要求: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 Gb、Gc、Db或Dc的区域)中,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保护的房间;

      位于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Gc的区域)中,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保护的房间;

      在非危险场所,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保护的房间;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Gb、Gc、Db或Dc的区域)中,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和人工通风同时保护的房间。

      本部分中房间包括独立房间、多个房间、一个完整的建筑或者建筑物内部的房间。房间设置有用于人员出入的通道,和气体进出的管道。设计允许人员进入的隔音罩和其他类似外壳也可认为是一个房间。本部分还规定了对确保实现和保持人工通风、换气和正压所必需的相关安全装置和控制的要求。

      在现场组装或建造的房间,可以建在陆地或海上。这类房间主要由终端用户安装,但是可以在制造商工厂制造和评定,最终管道连接在现场完成。

      房间可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或Gc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或者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别(EPL)为Db、Dc的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没有规定确保房间内空气质量和温度适宜于人员工作可能需要的方法。

      用惰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保护的房间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一般认为这种应用属于特殊情况,一部分可以考虑采用GB/T 3836.5的原理,但是整体上可能还需要符合其他更严格的工程标准、程序和实践要求。符合GB/T 3836.5的设备正压外壳不用于人员出入,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维护建议见附录A。

      除了表1所述的不适用情况,本部分在GB3836.1通用要求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表1 本部分与GB 3836.1的关系

GB 3836.1条款

GB 3836.1对本部分的适用性

GB 3836.1条款(2010版)(资料性)

标题(规范性)

4

设备分类

适用

4.1

Ⅰ类

不适用

4.2

Ⅱ类

适用

4.3

Ⅲ类

适用

4.4

特定爆炸性环境用设备

适用

5.1

环境影响

适用

5.1.1

环境温度

适用

表1(续)

GB 3836.1条款

GB 3836.1对本部分的适用性

GB 3836.1条款(2010版)(资料性)

标题

(规范性)

5.1.2

外部热源或冷源

适用

5.2

工作温度

适用

5.3.1

最高表面温度的测定

适用

5.3.2.1

类电气设备

不适用

5.3.2.2

类电气设备

适用

5.3.2.3

类电气设备

适用

5.3.3

类或类电气设备的小元件温度

不适用

6.1

总则

适用

6.2

设备的机械强度

不适用

6.3

设备外壳打开时间

不适用

6.4

环流

不适用

6.5

衬垫保持

不适用

6.6

电磁能和超声波能辐射的设备

适用

7.1

总则

不适用

7.2

热稳定性

不适用

7.3

耐光性

修改

7.4

非金属材料外壳表面的静电电荷

修改

7.5

阻燃性

不适用

7.6

螺孔

适用

8

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不适用

9

紧固件

不适用

10

联锁装置

不适用

11

绝缘套管

不适用

12

粘接材料

不适用

13

Ex元件

不适用

14

接线件和接线空腔

不适用

15

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

不适用

16

外壳的引入装置

不适用

17

旋转电机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18

开关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19

熔断器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20

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21

灯具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22

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规定

不适用

23

装有电池的设备

不适用

24

文件

适用

25

试样或样机与文件的一致性

适用

26

型式试验

不适用

26.1

概述

适用

表1(续)

GB 3836.1条款

GB 3836.1对本部分的适用性

GB 3836.1条款(2010版)(资料性)

标题

(规范性)

26.2

试验配置

适用

26.3

在爆炸性混合物中的试验

不适用

26.4

外壳试验

不适用

26.5

热试验

不适用

26.6

绝缘套管扭转试验

不适用

26.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不适用

26.8

耐热试验

不适用

26.9

耐寒试验

不适用

26.10

光老化试验

适用

26.11

I类电气设备的耐化学试剂试验

不适用

26.12

接地连续性

不适用

26.13

非金属材料外壳部件的表面电阻测定

不适用

26.14

起电试验

适用

26.15

电容测量

不适用

27

例行试验

适用

28

制造商责任

适用

29.1

标志位置

修改

29.2

总则

修改

29.3

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标志

修改

29.4

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标志

适用

29.5

混(复)合型防爆型式

适用

29.6

多种防爆型式

不适用

29.7

使用两个独立Gb防爆型式的Ga等级设备

不适用

29.8

Ex元件

不适用

29.9

小型电气设备和Ex元件

不适用

29.10

超小型电气设备和Ex元件

修改

29.11

警告标志

适用

29.12

设备保护级别(EPL)的另一种标志

不适用

29.13

电池

适用

30

使用说明书

修改

附录A

Ex电缆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

不适用

附录B

对Ex元件的要求

不适用

附录C

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不适用

附录D

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

适用

附录E

用“设备保护级别”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适用

附录F

由变频器供电的电机

适用

附录G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不适用

适用:GB 3836.1的要求适用,无变化。

不适用:GB 3836.1的要求不适用。

修改:GB 3836.1的要求在本部分有修改。

注:GB 3836.1适用要求的条款标题是规范性内容。本表是按照GB3836.1的具体要求编写的。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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