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837-2021 畜禽饲料安全评价 蛋鸡饲养试验技术规程
- 发表时间:2023-02-02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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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畜禽饲料安全性评价中的蛋鸡饲养试验程序,规定了试验方案设计、饲粮配制、试验实施、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试验报告和资料存档等阶段的操作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的蛋鸡饲养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NY/T 33 鸡饲养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823 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和度量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饲养试验程序
4.1 饲养试验程序的构成
蛋鸡饲养试验程序包括6个阶段,分别为试验方案设计、饲粮配制、试验实施、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试验报告。
4.2 试验方案设计
4.2.1 试验方案构成
饲养试验开始前,根据受试物特性及有效剂量进行试验方案设计。试验方案包括试验动物及免疫程序、试验分组及重复数、处理设置、饲粮配方、试验期、观察与检测和方案确认。
4.2.2 试验动物及免疫程序
4.2.2.1 确定试验动物的信息,包括品种、日龄、生产阶段和健康状况、动物来源和种群规模;试验蛋鸡应来自于同品种(系)、同日龄、同批次和生产性能相近的健康蛋鸡。
4.2.2.2 根据试验目的和要求,制定试验动物免疫程序。
4.2.3 试验分组及重复数
遵循随机、重复和局部控制的原则进行试验动物分组。各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试验重复数应满足数据统计分析的要求。每个处理组包括不少于6个重复,每个重复不少于10只。试验开始时,处理组间、处理内重复组间蛋鸡的初始体重、生产性能差异均不显著。
4.2.4 处理设置
4.2.4.1 试验分组
试验至少应包括三个组,即对照组、有效剂量组和多倍剂量组。
4.2.4.2 试验剂量
试验剂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a)一般情况下,有效剂量组应选用最高限量。如果没有最高限量,应选用最高推荐剂量。如果没有最高推荐量,应根据受试物的自身特性,选择最低推荐剂量的2倍~5倍作为有效剂量。
b)多倍剂量组一般选用上述有效剂量的10倍。
c) 如果受试物的耐受剂量低于有效剂量的10倍,安全性评价试验应能通过尸检、组织病理学以及其他适宜的试验方法提出反映受试物毒性的特异性指标,并计算出受试物的安全系数。
4.2.5 饲粮配方
根据受试物特点、使用方法,按照NY/T 33或相应蛋鸡品种(系)饲养标准确定饲粮配方,对照组饲粮中通常不宜含有受试物;但对于某些动物机体的必需营养素(如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对照饲粮中该营养素水平应低于动物需要量、但又不至于因为该营养素严重缺乏引起死淘率增加。
4.2.6 试验期
试验期依据试验目的和要求确定。育雏育成期饲养试验应从1日龄开始,试验期不低于35d;产蛋期饲养试验从16周龄~21周龄开始,试验期不低于56d。如果受试物仅适用于蛋鸡特定生产阶段,试验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但不得少于28d,而且应考察对该营养素敏感的特异性指标。
4.2.7 观察与检测
4.2.7.1 临床观察
试验期内应每天观察试验蛋鸡临床表现、采食情况、饮水情况、粪便情况、生长情况、产蛋情况和蛋品质情况,详细记录不良反应。对试验中出现的不明原因的死亡应及时进行尸检,如有条件,宜进行组织学分析。
4.2.7.2 生产性能测定
按照NY/T 823相关规定,测定和计算蛋鸡生产性能相关指标。育雏期、育成期、预产蛋期蛋鸡饲养试验应测定采食量、始末体重、体重均匀度、胫骨长度、胫长整齐度、日增重、饲料转化率、死亡率和淘汰率等指标。产蛋期蛋鸡饲养试验应测定采食量、产蛋率、蛋重、产蛋量、饲料转化率、破蛋率、软蛋率、商品蛋合格率、死亡率和淘汰率等指标。
4.2.7.3 蛋品质检测
试验开始和试验结束时(必要时增加试验中期),产蛋期蛋鸡饲养试验应根据试验目的测定鸡蛋品
质相关的全部或部分指标,如蛋黄颜色、蛋壳颜色、蛋白高度、蛋壳强度、蛋壳厚度、哈氏单位、蛋黄比例、蛋清比例、蛋壳比例、蛋形指数等。
4.2.7.4 血液学和临床生理生化指标检测
试验开始和试验结束(必要时增加试验中期)时每重复组随机抽检至少2只代表性蛋鸡,分别采集血样进行血常规(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及其他与受试物相关的各种血液生化参数的检测。血常规指标主要包括白细胞计数(WBC)及分型、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GB)、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计数(PLT)等指标;血液生化指标主要包括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总蛋白(TPRO)、白蛋白(ALB)、尿素氮(UN)、尿酸(UA)、肌酐(CRE)、血糖(GLU)、总胆红素(TBILI)等指标。
4.2.7.5 组织病理学检查
4.2.7.5.1 尸体解剖学检查:试验结束时,每重复组随机抽检至少2只代表性蛋鸡,进行系统屠宰解剖学检查,为进一步的组织学检查提供依据。
4.2.7.5.2 脏器系数(指数)测定:试验结束时,每重复组随机抽检至少2只代表性蛋鸡,剖检取心、肝、脾、肺、肾等脏器称重,并计算脏器系数。
4.2.7.5.3 组织病理学检查:试验结束时,对多倍剂量组及尸检异常动物的主要器官进行系统的组织病理学检查,详细检查的器官和组织包括:心、肝、脾、肺、肾、胸腺、胰腺、胃、十二指肠、回肠、直肠、骨髓等组织。
4.2.7.6 其他特异性观测指标
如有必要,根据受试物的作用特点和用途,增加相应的特异性观测指标和敏感性指标。
4.2.8 方案确认
试验设计完成后,形成书面试验方案,且应经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
4.3 饲粮配制
4.3.1 根据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078规定。按照试验方案确定的配方和工艺,进行饲粮配制。饲粮在配制、贮运过程中避免受到污染。
4.3.2 根据受试物特性及使用方法确定饲粮加工方法、饲粮类型、粒度等。各处理间试验因子以外的其他因素,如粒型、粒度、加工方法等,应保持一致。
4.3.3 按照GB/T 14699.1采集试验所用饲料(包括饲料原料和饲粮)样品,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所规定的方法测定常规营养成分含量和受试物有效成分含量,证实所配制的饲粮满足配方设计的要求后进入试验实施阶段。
4.4 试验实施
4.4.1 饲养管理
4.4.1.1 饲养开始前,检查、安装和调试饲养设施及设备,确保设施及设备性能完好。使用前1周对饲养设施设备及圈舍进行清理、消毒。
4.4.1.2 试验鸡舍内温度、湿度、风速、照度等环境参数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并参照相应品种饲养管理手册执行。当环境参数的空间分布均匀一致时,处理和重复组的空间位置应随机安排;当环境参数
出现空间分布不均匀时,根据差异进行随机区组安排。如试验目的有特殊要求,应按需求重新设定环境参数。
4.4.1.3 试验鸡的饲养方式、饲养管理、免疫程序应保持完全相同。免疫措施不应干扰受试物的作用模式。
4.4.1.4 根据试验鸡品种、气候温湿度、试验舍通风降温条件等确定适宜的饲养密度。
4.4.1.5 试验鸡饮水供应充足,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自由饮水。
4.4.2 临床观察
试验期内每天观察试验动物临床表现、采食、饮水、排泄、产蛋情况,观察并记录死淘情况。
4.4.3 指标检测
4.4.3.1 生产性能测定按照4.2.6.2进行。
4.4.3.2 蛋品质检测按照4.2.6.3进行。
4.4.3.3 血液生化指标检测按照4.2.6.4进行。
4.4.3.4 组织病理学检查按照4.2.6.5进行。
4.4.3.5 检测方法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公认方法。如果采用文献报道方法或新建方法,应提供方法确证的数据资料,说明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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