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827.5-2013 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5部分:步行式车辆
- 发表时间:2023-01-26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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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GB 10827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类型的步行式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此类车辆在正常工业用途时配备有载荷搬运装置,如货叉和平台,或在特殊应用时的整体式属具:
——插腿式叉车;
——托盘堆垛车;
——起重量不大于1000kg的手动或电动(蓄电池为动力)起升的其他工业车辆;
——起升高度不大于300mm且额定载重量不大于2300kg的低起升托盘搬运车;
——起升高度不大于1000mm或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kg的手动或电动(蓄电池为动力)剪叉式起升托盘搬运车。
本部分亦适用于手动或电动起升的,可在坚实、平整、水平和铺好的路面上操作的其他车辆。
注:车载电池充电器被认为是车辆的一部分。安装在承载架或货叉上的可拆卸式属具不属于车辆的一部分。
本部分涉及有关机械在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条件下误用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第4章)。
本部分不包括下列情况可能发生危险的附加要求:
a)气候条件;
b)在恶劣条件下操作(如冰冻、高温、腐蚀、强磁场等极端环境条件);
c) 电磁兼容性(发射/抗扰性);
d) 搬运可能会导致危险状态的货物(如熔融金属、酸/碱、辐射性物质、特别是易碎物品);
e) 搬运能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
f)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g) 直接与食物接触;
h) 在斜坡或不平坦的坚硬路面上操作;
i) 使用皮带的起升装置;
j) 人员起升;
k) 车辆的倾覆力矩大于40 000 N·m;
1) 以外接动力(电动、气动)驱动起升的剪叉式起升车辆;
m) 罐车(通用容器);
n) 使用机动车牵引的车辆;
o) 用于特殊用途的车辆(如医院或餐馆用小车);
p) 带卷扬装置的车辆;
q) 移动式升降台。
噪声、振动和视野不属于重大危险,在本部分中不涉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2328 叉车 挂钩型货叉和货叉架 安装尺寸(Fork-lift trucks-Hook-on type fork armsand fork arm carriages-Mounting dimensions)
ISO 3287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Powered industrial trucksSymbols for operator controls and other displays)
ISO 5053 机动工业车辆 术语(Powered industrial trucks-Terminology)
ISO 12100-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Safety ofmachinery-Basic concepts,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Part 1:Basic terminology,methodology)
ISO 12100-2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Safety of machinery-Basicconcepts,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Part 2:Technical principles)
ISO 13857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Safety of machinery-Safetydistances to prevent hazard zones being reached by upper and lower limbs)
ISO 15870 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通则(Powered industrial trucks-Safetysigns and hazard pictorials-General principles)
ISO 20898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Industrial trucks-Electrical requirements)
3 术语和定义
ISO 5053和ISO 12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堆垛叉车 stacker truck
带有外伸支腿和不倾斜门架,配备货叉、平台或其他载荷搬运装置,设计为由一名步行操作者用人力进行推、拉和转向等操作的车辆。
注:载荷的起升既可以采用人力方法,也可以使用蓄电池动力。
3.1.1
插腿式叉车 straddle stacker
带有外伸支腿,其货叉位于两支腿之间的堆垛用起升车辆。
3.1.2
托盘堆垛车 pallet stacker
货叉位于支腿正上方的堆垛用起升车辆。
3.2
托盘搬运车 pallet truck
起升货叉由车轮支撑,用于光滑且坚硬的地面上进行作业的车辆,由一名步行操作者,通过转向操纵杆进行手推、手拉和转向操作,并可以通过压动转向操纵杆将载荷提升到一定高度。
3.3
步行剪叉式起升托盘搬运车 pedestrian-propelled industrial scissor-lifl pallet truck
不带门架,具有三个或多个车轮、两个货叉或一个平台、剪叉式起升装置,且轴距随起升高度和侧向稳定装置变化的车辆。由一名步行操作者使用铰接式转向操纵杆进行手推、手拉和转向操作。
3.4
实际起重量 actual capacity
由制造商根据零部件强度和车辆稳定性确定的,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在特定的载荷中心距和前移距离,车辆可搬运、起升和堆垛到特定高度的最大起重量(单位为千克)。
注:实际起重量取决于车辆的配置,如安装门架的类型和起升高度、实际载荷中心以及其他可能安装的属具。带可拆卸属具附加的载荷曲线,可通过有关的稳定性试验或者通过使用经验数据(公式)来确定。
3.5
可拆卸属具的额定起重量 rated capacity of removable attachments
正常操作条件下,在属具制造商给定的载荷中心距,属具所能搬运(装卸)的最大载荷(单位为千克)。
注:有关规定见附录B。
3.6
额定起重量 rated capacity
《堆垛叉车》由制造商根据零部件强度和车辆稳定性确定的,在正常位置车辆载荷处于标准载荷中心,车辆可搬运、起升和堆垛到标准起升高度的最大载荷(单位为千克)。
注1:当门架的起升高度低于标准起升高度H时,则按照实际最大起升高度确定额定起重量。有关规定见附录B。
注2:额定起重量是用来比较不同制造商所生产的车辆的能力,并提供在技术标准和统计中的依据。在上述条件下,它给出各类车辆能够运输或起升载荷的能力。车辆的安全操作极限是由实际载荷来确定(参见ISO 3691-1)。
3.7
正常操作位置 normal operating position
操作人员能够控制由制造商给出的所有载荷搬运功能的位置。
3.8
正常作业 normal operation
车辆根据制造商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
4 重大危险列表
表1包含了本部分所涉及的,并被工业车辆的危险评价机构所确认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这些危险应被消除或减少。
表1 重大危险列表
序号 | 类型或分组/来源 | 潜在的后果 | 相应的要求 | |
1 | 机械危险 | |||
——加速、减速(动能) ——机械的机动性 ——运动部件 ——旋转部件 | ——碾压 ——抛出 ——挤压 ——吸入或卷入 ——碰撞 | 5.2 5.3.1 5.3.2 5.3.3 5.4.3.1 5.4.3.6 5.4.6.1 5.5 5.11.2 6 7 | 运行和转向 载荷升降控制装置——概述 载荷控制装置安装在舵柄上 载荷控制装置未安装在舵柄上 行程限位装置 液压回路能源供应故障 属具脱离 停车制动 电气系统和设备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使用信息 | |
——带棱角的部件 ——运动部件与固定部件的接近 ——挤压部件 ——锐边 | ——挤压 ——切割或切断 ——吸入或卷入 ——缠绕 ——剪切 ——刺伤或刺穿 | 5.2 5.8 5.9 5.10 6 7 | 运行和转向 防止挤压、剪切和夹住 边和角 保护装置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使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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