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684.6-202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
- 发表时间:2023-01-24
- 来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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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ISO 6165定义的轮胎式和履带式自卸车(包括坐姿操作式小型自卸车或站立操纵式小型自卸车)的安全要求,不适用于公路自卸车;规定了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GB/T 25684.1-2021的附录A);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本文件与GB/T 25684.1(规定了两个或更多的土方机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文件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本文件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419-2007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ISO 7096:2000,IDT)
GB/T 17771-2010 土方机械 落物保护结构 试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ISO 3449:2005,IDT)
GB/T 17772-2018 土方机械 保护结构的实验室鉴定 挠曲极限量的规定(ISO 3164:2013,IDT)
GB/T 25684.1-202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17,IDT)
ISO 3471 土方机械 滚翻保护结构 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Roll-over protective structures-Laboratory tests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注:GB/T 17922-2014 土方机械 滚翻保护结构 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ISO 3471:2008,IDT)
ISO 6165 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Earth-moving machinery-Basic types-Identification and terms and definitions)
注:GB/T 8498-2017 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 识别、术语和定义(ISO 6165:2012,IDT)
ISO 7132 土方机械 自卸车 术语和商业规格(Earth-moving machinery-Dumpers-Termi-nology and commercial specifications)
注:GB/T 25605-2010 土方机械 自卸车 术语和商业规格(ISO 7132:2003,MOD)
ISO 10268 土方机械 自卸车和自行式铲运机用限速器 性能试验(Earth-moving machinery-Retarders for dumpers and tractor-scrapers-Performance tests)
注:GB/T 25692-2010 土方机械 自卸车和自行式铲运机用限速器 性能试验(ISO 10268:1993,IDT)
ISO 13333 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支承装置和司机室倾斜支承装置(Earth-moving machinery-Dumper body support and operator's cab tilt support devices)
注:GB/T 25610-2010 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支承装置和司机室倾斜支承装置(ISO 13333:1994,IDT)
ISO 20474-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Safety-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注:GB/T 25684.1-202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17,IDT)
3 术语和定义
ISO 20474-1和ISO 71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卸车 dumper
用于运输、卸载或摊铺撒布物料,由其他的装卸机械进行装料,有敞开车厢的自行履带式或拖拽式或轮胎式机械。
注:小型自卸车可能配备自装载工作装置。
[来源:GB/T 8498-2017,4.6,有修改]
3.2
刚性车架自卸车 rigid frame dumper
具有刚性车架,用车轮或履带转向的自卸车(3.1)。
注:图例见附录A。
[来源:GB/T 8498-2017,4.6.1,有修改]
3.3
铰接车架自卸车 articulated frame dumper
具有通过铰接方式连接的车架,该车架参与转向的自卸车(3.1)。
注:图例见附录A。
[来源:GB/T 8498-2017,4.6.2,有修改]
3.4
回转自卸车 swing dumper
具有可360°回转的上部结构的自卸车(3.1),该上部结构由刚性车架、敞开式车厢和司机室组成,底盘由履带或轮胎系统组成。
[来源:GB/T 8498-2017,4.6.3]
3.5
小型自卸车 compact dumper
工作质量小于或等于4500kg的铰接车架自卸车(3.3)或刚性车架自卸车(3.2)。
注1:小型自卸车可能配备自装载工作装置。
注2:图例见附录A。
3.6
自装載工作装置 self-loading equipment
由铲斗支撑结构与连杆机构组成,整体安装在自卸车(3.1)上的装置,用于自身向车厢中装填物料。
4 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4.1 一般要求
自卸车应符合ISO 20474-1中没有被本章特定要求所修改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4.2 车厢
4.2.1 控制装置
如果能手动卸料,则应设计并安装能确保安全开启和关闭的控制装置。例如:从司机位置处或不同于卸料方向的适当位置。
4.2.2 车厢回落
动力不足时,不使用专用工具,车厢能以安全方式降到运输位置,例如:通过手动控制阀。
4.2.3 车厢倾卸指示装置
除小型自卸车外,自卸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车厢没有完全降下时,具有防止行驶速度大于10km/h的装置(用于摊铺物料,且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20km/h的铰接车架自卸车除外);
——配备听觉或视觉报警装置,最好二者兼备,在车厢不在完全降落位置且传动装置在工作挡位时报警。
4.2.4 车厢支承装置
在保养、维修或其他非工作情况时,应提供机械式支承装置对在举升位置车厢提供支承。该装置应符合ISO 13333的要求。
4.2.5 黏性物料
若卸料时出现黏性物料(如:湿土、结冰物料)粘在车厢上,从而存在机体失去稳定性的风险,应配备帮助卸载物料的装置。
例如:卸料车厢提供加热系统。
小型自卸车不在本要求范围内。
4.3 限速器
自卸车应安装符合ISO 10268规定的限速装置,小型自卸车和履带式自卸车除外。
4.4 滚翻保护结构(ROPS)
应符合GB/T 25684.1-2021中4.3.3.1的规定,小型自卸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验方法符合ISO3471的规定,侧向加载试验符合GB/T 17772-2018中4.4的规定。
4.5 落物保护结构(FOPS)
4.5.1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T 25684.1-2021中4.3.4以及下述附加和例外条款4.5.2和4.5.3的规定。
4.5.2 FOPS验收基准
除小型自卸车外,自卸车应安装符合GB/T 17771-2010验收基准II的落物保护结构(FOPS)。
4.5.3 小型自卸车
4.5.3.1 配备司机室的小型自卸车
配备司机室的小型自卸车应安装符合GB/T 17771-2010验收基准I的落物保护结构(FOPS)。
4.5.3.2 带自装载工作装置的小型自卸车
为预防载荷超过司机操作位置所产生的危险,带自装载工作装置的小型自卸车应安装落物保护结构(FOPS)。该落物保护结构(FOPS)应符合GB/T 17771-2010验收基准II。
4.6 司机操作位置
4.6.1 司机室
应符合GB/T 25684.1-2021中4.3.2的规定。小型自卸车不需要司机室,除非在对司机健康有害的危险作业工况下使用。
当要求后车窗可视性满足GB/T 25684.1-2021中4.8.1的要求时,后车窗除霜应符合GB/T 25684.1-2021的4.3.2.7的规定。
4.6.2 司机座椅
应符合GB/T 25684.1-2021中4.4.1的规定,还应符合GB/T 8419-2007规定的以下输入谱类:
——EM1适用于轮胎式自卸车;
——EM7适用于小型自卸车。
如果提供悬浮座椅作为选配,以上要求也应适用。
4.6.3 带站立司机位置的小型自卸车
4.6.3.1 一般要求
带站立司机操作位置的小型自卸车行驶速度不应大于4km/h。
4.6.3.2 操纵装置
行驶机器的运动应由保持式操纵装置控制。
应提供一个使司机可以在机器行驶时保持和支撑自身的装置。如果安装驾乘式操作平台则该装置不应限制和阻碍司机通过平台。
行驶和转向控制应设计成允许司机有一只手支撑自身,以减轻意外触碰操纵装置产生的危险。
4.6.3.3 司机操作位置
机器的总体设计尺寸应确保包括司机正常驾驶的位置。
如果安装司机驾乘式操作平台,其应能安装在竖直位置。应提供当司机不在平台或平台在竖直位置时防止机器行进的装置。
平台表面面积应至少为1400cm2,且应可容纳一个最小直径为360mm的圆面。平台应为防滑表面且距地面最高250mm。
平台应设计成当机器后退时其边缘可承受2.5倍机器总质量的压力。平台不应产生任何永久变形或移位。
4.7 转向系统
4.7.1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T 25684.1-2021中4.6.1以及下述附加条款4.7.2和4.7.3的规定。
4.7.2 带旋转座椅机器的转向控制装置
带旋转座椅(180°)的自卸车,在座椅两个位置处,其转向系统控制装置的方向应与预期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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